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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上午,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被公开宣判。廖少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据陆媒报导,9日上午10时西安市中级法院对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廖少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廖少华于2013年10月28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成为中共十八大后第12名被处理的中管官员,首名被查的省委常委兼任的地级市委书记。
当时有媒体猜测,廖少华可能因黔东南州副州长、凯里市长洪金洲窝案牵出。2013年5月,洪金洲被当地纪检部门调查,有知情人称洪金洲除涉嫌在房地产领域寻租受贿外,直接导火索是为了国电清江发电厂项目获批,代表受益方向刘铁男输送逾百万元。当地风传洪金洲的一个贪腐段子:“在洪的老家,办案人员搜出了两口棺材,棺内装满了现金。”
报导称,两名熟知当地政情的人说廖少华和洪金洲关系不错,洪金洲当选州政协副主席、副州长的人事升迁,绕不开州委书记。如果没有廖少华的扶持,洪金洲的仕途走不了这么快、这么远。
尽管廖少华在黔东南高调反贪腐,洪金洲曾遭到多名开发商长时间实名举报 ,但洪金洲在廖少华主管黔东南期间一路升迁、官位稳坐,直至刘铁男案发被涉。
廖少华于2014年5月8日被逮捕,同年12月17日,廖少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陕西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西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个一度被中共视为“反腐先锋”的廖少华,如今被陆媒称为人后搞交易收受贿赂的“两面人”。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晓清
本文标签:书记, 大纪元,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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