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ochtimes记者李净报导)中共官方媒体近日高调报导了山东省潍坊“访民聚集”事件,随后藉此案对律师界及访民群体的声誉进行大肆抹黑。日前一篇关于涉案律师在会见后披露内情的文章曝光了警方诱骗当事人接受官方采访,官方喉舌随即炮制“律师策划访民聚众滋事事件”的全过程。
涉案律师指被警方诱骗接受官媒采访 否认有罪
中共官方央视《朝闻天下》栏目日前播出一段长达近23分钟的节目,央视报导称,近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门前,一些访民打着横幅高喊口号声援“徐某某案”。
同时,央视、新华社和《人民日报》三大中共官方喉舌将此案定性为“一个以访民经纪人和个别维权律师为纽带,组织访民声援、围观各地热点案件,组织严密的团伙”。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将北京市民翟岩民、北京律师刘建军等人刑事拘留,央视报导指上述人员皆已“认罪悔罪”。
中共官方媒体近日高调报导了潍坊法院门前发生的访民集体声援事件,随后籍此案对律师界及访民群体的声誉进行诋毁和抹黑。央视报导中还间接提到维权人士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网络截图)
6月23日,大陆网络上有律师转载一篇关于郑湘律师作为委托辩护人会见刘建军之后所撰写的博文,该文章引述刘建军律师所述,曝光了警方诱骗当事人接受官方采访,官方喉舌炮制“律师策划访民聚众滋事”事件。
文章引述刘建军所述,据徐永和家属介绍,徐永和受贿案是一起冤案,因徐永和的哥哥与刘建军是同学,受同学之托,刘建军为徐永和冤案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刘建军找到翟岩民,希望翟能找几个人到潍坊中院旁听徐永和案二审,徐永和家属给了翟岩民一万块钱作为围观旁听人员的差旅费。
6月15日上午,徐永和家属、刘建军律师和刘星等人先后来到潍坊中院门前,刘建军律师发现早有其他案件的相关人员挂出横幅,与徐案无关。刘建军等人到后,徐永和家属在法院门前拉起横幅,刘星等人站在徐永和家属后排一人拿着一个字——“人民有权监督司法”。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在家属拉起横幅时,刘建军律师走到了马路对面,不在横幅现场。
值得注意的是,刘建军律师发现,有个年轻男子,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个子挺高的,在马路上阻止车辆通过,此人既不是刘星这边的人,也不像另一拨上访人员。
警方有三次提审刘建军律师时,让其接受采访,并欺骗刘建军说:不出现本人名字、脸部打马赛克、不出现律所的名字,刘建军律师有所心动,于6月19日下午在看守所接受采访。6月22日看了新闻联播,后悔。
刘建军律师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审判应当是公开的,公民旁听案件或围观是合法的,法律没有规定旁听案件的前提需要了解案情才可,同时,徐永和家属及刘星等人在法院门前虽然拉起了两分钟的横幅,但没有影响交通,因此,其不构成犯罪。
刘建军律师认为刘星等人到潍坊法院围观和旁听案件审判,不是为了钱,给的钱也只是交通费和食宿费,十几个人平均每人不到几百元钱,怎么可能是为了钱?
刘建军律师6月15日被拘留后,其家属委托的当地律师两次会见,均以警察在提审而无法会见,在央视报导前,警方未告知家属刘建军被拘留的罪名。
大陆律师:央视视频涉假
重庆律师游飞翥6月23日发表一篇博文,文章分析了刘建军律师被推上央视“认罪”的视频,指称央视报导涉假。目前,该文已被删除。
文章称,将央视播放刘建军谈话的画面截成九幅图片,图一的黄色字体“涉案律师:悔不该违法干扰审判”是央视的“判决”结果,不是律师的视频原话,央视却将其悔字前加冒号,误导观众以为律师自己说了“悔不该违法干扰审判”。只能说,媒体移花接木的技巧十分拙劣。
中共官方媒体近日高调报导了潍坊法院门前发生的访民集体声援事件,随后籍此案对律师界及访民群体的声誉进行诋毁和抹黑。日前重庆律师游飞翥发表文章分析了刘建军律师被推上央视“认罪”的视频,指称央视报导涉假。(网络图片)
该文章认为,刘律师所言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却被官媒利用,但这些话与“认罪”天壤之别。文章称,6月23日下午,媒体“审判”之后,山东郑湘律师等二人终于会见了刘建军,说看守所给他看了央视节目,刘大骂办案人员及央视无耻。24日律师将公布会见记。
山东律师张维玉23日在其博客上发布一封刘建军的妻子于晓媛求助的公开信,公开信称,刘建军曾揭露各级职能部门的腐败现象,多次免费为有冤屈的困难群体做法律援助、维权。
公开信称,刘建军被刑拘日至今已经8天了,没有通知家属、律所、律协,也不准律师会见,这期间是否受到殴打、严刑逼供,供词是否违心,这都需要律师会见后才能了解真相。侦查阶段,不许合法的辩护律师会见,媒体却违法进入看守所内摄像,律师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严重侵犯。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晓清
本文标签:中共, 刘建, 大纪元, 央视, 山东, 律师, 文章, 法院, 潍坊, 看守所, 网络, 警方, 访民, 违法, 造假, 集体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