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8日,82岁的上海市民任金媛委托她的孩子,向《新唐人》求助。5年前她去上海七宝工商银行办理理财产品业务,被上海工商银行七宝支行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联手兜售新华人寿(红双喜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保险产品。保险金额30万元人民币。
任金媛女儿表示,2009年年尾,她的妈妈到上海工商银行七宝支行买理财产品。上海工商银行七宝支行银行向她妈妈兜售新华人寿(红双喜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保险产品。保险单号:883177252556、883177252562。她说8旬老人了,不能买保险,这不是欺骗吗。她们找到银行银行不给退保,叫她们找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他们互相推诿联手骗保、侵吞老人利益,使老人蒙受巨大损失。
任金媛女儿称以下8点不合理:
其一、老人买的是理财产品,却被诱骗买保险产品;
其二、被骗买保期5年,称2年可取,到2年保期,银行说现在取没利息;
其三、在事先盖好章的白纸上手写保单,无经办人签字,无上级领导批阅;
其四、购买时说利益丰厚,5年到期却只有银行定期利率3.6%,无任何保险利益;
其五、在规定退保期内,银行经办人拒绝当事人提出退保要求;
其六、保单期5年内没有红利通知书,没有任何关心;
其七、(红双喜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保险产品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只有备案),更无任何法律依据;
其八、保单已过期半年之久,上海工商银行七宝支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继续忽悠当事人及家属,至今未果;
任金媛女儿还表示,该事件被媒体披露后,责任方不但不思纠错,反而变本加厉更换原班人马,于4月15日进一步对当事人(老太的监护人)发起蛮力攻势,甚至拨打公安110欲围攻受害方,整个谈判历时3小时。
自称是张副行长的口口声声说要依法办事,却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来证实其欺诈老人的违法行为具有合法性,还继续强调5年保险只有3.6%利息,没有任何保险利益。而且,为了逃避责任不落话柄,长达3小时的“会议记录”,拒绝记录出席人员姓名,拒绝记录双方发言,拒绝签名……最后两位行长经过关门商议整出的会议记录,想把责任全部推向受害方,毫无纠错之意。
18日下午,记者分别拨打上海工商银行七宝支行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电话没人接听。
据悉,工商银行代理保险公司向储户推销保险产品,按约定收取费用(含储户的保险利益),而真正的储户利益只有微乎其微,全被侵吞,这绝不是个别现象,骗取人们的善良进行不法商业活动,造成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使一些人上当后自认倒霉,无力发声。
《南方都市报》报导,在银发浪潮下日益老龄化的中国,如何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安度晚年?如何在商业服务中维护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家庭、社会和政府应如何在这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诸多问题通过这几个事件摆在了世人的面前。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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