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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吉林通化市原市长田玉林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令人关注的是,田玉林在审判期间,多次举报通化市委原书记刘保威,指其操纵股票、侵吞国有资产。
据陆媒财经报导,田玉林家属称,田玉林与刘保威一直不和。田的辩护律师赵运恒表示,今年3月田玉林写完举报信后,将其提交给了合议庭。庭审当天,田再次举报了刘保威。
举报材料中,田玉林披露,刘保威曾于2012年决定停建通化江南客运站工程,将该地低价转让其友人,并在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此外,田玉林还举报称,刘保威有侵吞国有资产、操纵股票等问题。
赵运恒称,田玉林表示举报材料递交后并无纪检部门就举报内容找他谈话。法院判决书则称,“田玉林揭发他人犯罪的线索材料现无法查证属实”。
据悉,刘保威在田玉林审判期间,于2015年4月22日,被调离通化市委书记一职,调任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去年4月10日中午,吉林通化市原市长田玉林在通化一家宾馆,被吉林省纪委工作人员带走。次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此消息。同年11月14日,松原市检察院对田玉林提起公诉。
近日,田玉林案在松原中院一审宣判,田玉林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终判决认定,田玉林任通化市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务折合人民币4422.759万元。其中索取数额为3574.7548万元,收受数额为848.0042万元。
目前,田玉林已经上诉至吉林省高级法院,等待二审开庭。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晓真
本文标签:书记, 吉林,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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