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迫害)给我造成身体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打击,痛苦至极。”原湖北荆门技术监督局局长李继亮先生,近日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在中共发起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后,李继亮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劳教、判刑。
以下是李继亮在控告书中的部分叙述:
我是湖北荆门市技术监督局退休干部,今年八十六岁,一九四九年参加工作。一九九一年退休,工龄四十二年,其中三十九年正科级。我勤勤恳恳工作了几十年,经常被调换工作。几十年来,哪个单位问题多,哪项工作难度大就给我哪里搬。我退休后从头到脚满身多种病,总想找个康复身体的方法。练剑、太极拳,还有几门气功我学过,结果都不见效。
到一九九六年我有幸开始学炼法轮功,通过学习法轮功书籍,修心性加上炼功,奇迹出现了,不到两个月,全身各种病状消失了。精神越来越好,身体也强壮了,由过去的一百零五斤体重增加到一百三十斤。仅举一例:一九六零年我在曾集区工作,由于生活上的原因染上了慢性肝炎,在医院医治了几十年怎么也治不好,到一九九六年,我炼法轮功不到两个月,病症全消,(中共前人大委员长、中共中央常委)乔石先生在我国从北到南做了周密的调查得出结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是江泽民不听,一意独断专行,要对手无寸铁修心向善上亿的好人强行镇压。
江泽民发动的迫害开始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号,这天天还没有亮,公安部门把高音喇叭架在汽车上,在城区特别是各炼功点上,反覆播放两高通告,到处张贴两高通 告,制造恐怖气氛。从那天起,市里召开各部门相应的会,一齐指向法轮功学员。我的社会地位高一些,局里没有直接找我,由东宝公安分局直接找我。他们轮番的找了 我三次。
第一次是一天下午,我局孔令云副局长把我带到东宝公安分局,在他们会议室里把我一个人安排在讲台上,公安分局局长马建国(还有他们一帮人)在台下坐着,首先发话问我:你知道法轮功是×教吗?现在中央决定不许炼了,你今天要有个明确的态度。我告诉他说: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教人做好人,怎么是×教 呢?功法对祛病健身有奇效,我炼功不到二个月全身大小病都绝迹了,我怎么能不炼了呢?他发脾气阻止我,不让我继续讲,并破口大骂我师父(指:法轮功创始人)。我接上说:请你不要骂我师父,我师父是大好人。
第二次是在一个晚间,东宝公安分局高政委带了几个人到我们局办公室,把我叫去逼我表态,并还逼我写。我告诉他们说: 你们要我说,我就说法轮大法好,你们要我写,我就写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你们要吗?僵持到八、九点钟,他们走了。
第三次在一天的上午,东宝公安分局又来了四、五个人,把局领导也找去了,直接到我家,还是那一套,逼我表态。我诚恳告诉他们:我要说的话都说了,你们说的我做不到,请你们不要难为我了。我们局的局长张剑说了一句话:老头子实在不想说就算了吧。这才了结了对我的轮番纠缠。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李继亮遭中共三年判刑,原因是他给另外一位法轮功学员复印了一封有关法轮功真相的劝善信。
李继亮在控告信中说,掇刀开发区法轮功黄兆兴找我要真相资料,我就将我手中别人传我看的一封劝善信拿到田氏复印店复印了一百多份,交给他。东宝公安分局科长毕相银带了几个人把我家的门打开。气势汹汹的冲进我的房内,翻箱倒柜搜走许多法轮功书籍,把我押送到荆门收容站,把收容站作为审讯我的地方。”
一天下午几个人喝了酒,脸通红,拍桌子,要我说,他们为什么要我说出印了一千份?后来听说上面有规定,三百份以上才能判刑(我不知道)见我说的数字达不到他们掌握的假口供的数字,毕相银就拍桌子说:你不说,只要有二个人证实就可以判刑。我说,既然这样,何必要我说。二零零二年三月,当局把我关在荆门看守所。
七月份,东宝公安分局开庭判我有期徒刑九年。我不服,上诉到中院。市中院于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以(2002)荆门刑终字第133号改判我有期徒刑三年,判刑后市电视台、市电台反覆播放;荆门报纸显著位置刊登。这给我造成身体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打击,痛苦至极。
二零零二年九月,中院判决书下达后,十月就要送往农场,儿女联名保我监外执行,但有一条要求,不能住在自家,儿女们房子小,不能安排,儿女们就在乡下给我买了一小栋破房子,修理后,我和老伴就住在那里。这样他们还是不放心,明的暗的还经常派人到我们的住处干扰。在那里我整整住了八个年头,受尽折磨。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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