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维权律师王宇一家被绑架已有半月,目前王宇的丈夫包龙军至今无任何书面通知,家人只是从大陆党媒抹黑的报导中获悉他已被刑事拘留。包龙军的代理律师依据大陆法律的两种寻人途径,向检察院递交《法律监督申请书》,要求责令相关的公安局书面告知其被刑事拘留、涉嫌的具体犯罪罪名、具体办案侦查机关和羁押的场所,同时也向京冀两地侦查的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部门投诉,要求纠正违法办案。
王宇律师的丈夫包龙军,自7月9日被在机场绑架与家人失去联系后,已经有半个月没有任何音讯,其家人也没有得到任何的书面通知。今天(24日)网上出现包龙军的代理律师黄汉中和陈永福向检察院提交的《法律监督申请书》。
其中二点申请要求:1,请求检察院依法对未依法向包龙军家属送达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通知、未依法告知办案侦查机关和羁押场所的违法办案行为实施法律监督;
2,责令被申请人纠正违法办案行为,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其对包龙军采取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具体涉嫌犯罪罪名、具体办案侦查机关和羁押场所。
申请理由说,从7月9日凌晨,包龙军携子包濛濛离家前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准备搭乘航班送子赴境外留学,在家人送别后失去联系。其家人只是在 7月11日媒体报导《公安部揭开“维权”事件黑幕》(以下简称黑文)公开披露中获悉:“目前,周世锋、刘四新、黄力群、王宇、王全璋、包龙军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申请书还说:“包龙军从7月9日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至今已逾15天,其家属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办案侦查机关的书面或口头通知。”
申请书认为,办案侦查机关的行为,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不仅非法剥夺了家属法定的知情权,而且非法剥夺了包龙军依法及时获得律师帮助辩护和会见的权利”。申请书要求检察院依法对北京市公安局的违法办案行为实施法律监督,责令纠正。
代理律师之一的黄汉中律师向本报记者介绍,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中国的检察机构是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做法,它有权提出监督意见,要求相关机关进行纠正,与平常说的控告有一定的区别,控告目的是要求处罚,法律监督的意思是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黄汉中律师还表示,除了这个途径寻找包龙军外,同时他们也走了另一种途径,就是侦查的公安机关本身的警务督察部门,启动投诉要求他们查处,对办案单位违规违法的行为进行纠正。律师强调:“我们的当事人包龙军先生并不涉及法律可以不告知家属的情形,即使是犯罪都不涉及这点。所以侦查机关的公安局必须24小时要告知家属的,现在都半个月了。”
黄汉中律师表示,经他们了解羁押王宇律师一家的有能是北京公安局,也有可能是天津公安局,所以目前网上公布的是向北京检察院监督北京市公安局的申请书,实际上相似的文书,他们向最有可能的京冀二地的机关同时发出了。据悉这些基本上来讲是原则性规定,什么时间答覆、什么方式答覆都没有明确规定。
这次中共在全国范围对维权律师的打压行动,引起国际社会关注,除了美国、英国、欧盟等的官方、国际人权机构表态谴责中共外,世界各地二十多个律师协会也对事件表达关注,并声援维权律师。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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