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ochtimes记者骆亚采访报导)7月2日,三河市法院对王占青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庭中辩护律师王宇抗议合议庭违法,被冲进来的7、8名法警拖出法庭外,从三楼一直拖到一楼,被重重扔到法院外的大街上。随后,王宇律师到三河检察院进行控告,与王宇一起代理此案的辩护律师冯延强表示对三河法院滥用职权故意伤害王宇律师的职业权等进行追责。
三河法轮功案再次开庭 王宇律师行使辩护权遭法警暴力
7月2日上午,三河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占青、文杰、马维山、康景泰案再次非法庭审。上次6月19日的庭审中,法轮功学员庭上大谈法轮轮真相,谈修炼后身心的巨大变化,家庭变和睦,迫害是怎么一回事等,令不太明真相的家属、旁听人员,包括警察都很震惊,最后法庭只得草草收场。
7月2日庭审过程中,王宇律师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文杰因为在关押期间遭到迫害,身体极度虚弱,原本上午休庭后定在下午一点开庭,但文杰突发心脏病,一直到下午三点她还是无法参加开庭,随后法庭重新开庭时宣布文杰将另案处理。
王宇律师向大纪元记者介绍,法庭要求她也离开不再参加法庭质证,她认为不妥:“即使我当事人另案处理,我也有权力对相关的证据进行质证,因为指控我的当事人就是用这些相关证据,我不参加质证,将来另案处理,我怎么来维护她的权力。所以我坚持要求参加这二个当事人的质证。法庭就是因为这个很气恼,他们就把我拖出法庭,一直从三楼拖到一楼,再从一楼扔到法院大门外的街上,非常的暴力。”
三河法院内站立的法警。( 网络图片) |
|
被扔在大街上后,王宇律师去了三河检察院去控告三河法院违法行为,对方作了笔录,表示十天内给答覆。
王宇遭施暴后法警限制人们离开救援
另一位代理律师冯延强大纪元记者介绍,“当时法庭上,冲进来7、8名身高1米8以上,体重超100公斤的法警,他们将王宇律师强行拖出法庭。随后在法庭外面的楼道上传来王宇律师的喊救命声,这个时候整个法庭人都站起身来想去看看情况,但是法警在法官的指挥下将辩护律师、当事人,及旁听席上的人限制住,我们没能出去。”
他还说,当庭审结束他们赶到检察院时,看到王宇律师很虚脱、无力,而且她右手臂非常疼痛。刘连贺律师等目击者看到王宇律师当时被法警像扔包袱一样扔到大街上。
庭审违法太多 二当事人被迫当庭解除辩护律师
冯延强律师表示,整个庭审中公诉人举证根本没有针对所指控的罪名和事实进行,宣读的所有的口供跟其指控的罪名“利用X教组织实施法律破坏”没有任何的关联性。公诉人不但起诉书上说不清楚法轮功是什么,为何法轮功是X教,举证过程中也没专门的举证。反而律师对公诉人的所有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都发表了质证意见。
他举例,公诉人称从当事人马维山家中搜出一个播放法轮功音乐的播放器,他反问公诉人:“你想就此说明什么?法轮功是什么你能说清楚吗?什么是法轮功的音乐你有没有听过?用于播放法轮功音乐的播放器能证明我当事人有什么罪过?”
但公诉人在庭上对类似质问都不进行任何回应,当事人马维山当庭表示,整个庭审法院违法的地方实在太多了,辩护律师无法有效的维护其辩护权,当庭解除律师的委托,表示将另请辩护律师。马维山以这种方式终止了对他非法庭审。
此时法庭宣布对马维山进行另案处理,要单独对王占青进行非法审理,王也以同样的理由当庭解除与辩护律师胡贵云的关系,终止了这场非法庭审。
冯延强律师表示,尽管此案代理工作结束,但是对三河法院滥用职权故意伤害王宇律师的职业权等提出控告、追责是不会结束的。
律师揭法庭涉嫌违法陷害当事人被党媒抹黑
王宇律师表示《刑讼法修正案9(简称刑9)》这个恶法还没有通过,自己就被扔出法院,一旦通过,律师的执业环境将更加恶劣。她进一步分析:“就像寻衅滋事罪治普通公民一样,法庭只要用‘其他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名义,都可以将庭上的律师治罪。法院只要看着你律师不顺眼、不喜欢,认为你律师对他非法庭审有障碍,都可以此来定罪。”
她举例三河庭审,“我们所有的举动都是在法庭范围内,是在维护法律的正义,我们没有扰乱法庭秩序,真正扰乱法庭秩序的是法官、检察官和这些法警。我们律师是一介书生,没有任何权力,也没有任何武器,没有条件能扰乱法庭。因此‘刑9’是悬在律师头上的一把剑,目的就是让律师在庭上闭嘴。”
她还说:“我代理的案中,很多当事人都是在家中被带走的,他们什么都没有做,就是因为他们修炼法轮功,然后以所谓‘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被抓。这些其实就是一个口袋罪。”
最近王宇被党媒集体抹黑,有些法院网站转载,她说:“都是因为我(代理)这些案件,对它邪恶的行为进行揭露而遭到打击。”她还说:“根据以往的经历来看,律师越是辩护的好,法庭才会取消你辩护人的资格,它不想你再去辩护,因为律师揭露了法庭对当事人的陷害、庭审过程中涉嫌的违法,法庭才会对这样的律师下狠手。这次庭审遭遇就非常典型。”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晓清
本文标签:冯延强, 大纪元, 律师, 抗议, 检察院, 法庭, 法律, 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 法院, 王宇, 辩护律师, 违法, 音乐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