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吉林电视台编导兼记者周刚于2015年5月31日通过邮政EMS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邮寄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控告由于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使他遭受非法拘留、洗脑、失去工作、家人受恐吓、家人工作受影响等迫害。
周刚原是一名万事依赖别人的人,修炼后,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修炼理念将他变成一位积极向上、乐观的人、并成为了吉林电视台的一名编导兼记者。他在单位工作认真负责,成为了单位栏目组的主创人员,其创作的作品还曾在二零一四年获得了省级二等奖。可由于修炼法轮大法,周刚却遭遇中共非法拘禁洗脑,并被开除工作的迫害,以下是他刑事控告书内容中被迫害的部份经历: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五日,我在发放“神韵”光盘过程中被跟踪,在家楼下被长春市国保支队伙同彩宇大街派出所共六、七个便衣警察绑架,并抢走我家中钥匙,开始非法抄家,抢走两本大法书,两台电脑等私人物品。
在彩宇大街派出所,国保支队一名四十多岁、瘦高、不报姓名的恶警打了我一嘴巴。最后我被劫持到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并被关押在了严管监室。
三月三十日,我单位领导及苇子沟拘留所所长找到我,说让我好好改造,放弃信仰。随后,长春市610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伙同彩宇大街派出所把我不经任何手续直接非法劫持到奋进洗脑班,进行非法洗脑。
在洗脑班期间,我被强迫看污蔑大法和师父(法轮功创始人)的录像、被逼写“心得体会”。长春市610一张姓头目及洗脑班犹大李合举(音)、犹大李小燕(音)及其他参与迫害的,都用我及我家人的工作相要挟,逼我放弃信仰;还要挟我,因为我工作单位的原因,如果我不转化,就一直呆在里面,这个洗脑班到期,就把我转到别的洗脑班继续迫害。如果转化,就变成人民内部矛盾、保证不秋后算账,还说什么“不抓辫子、不打棍子”,我单位的“陪护”还告诉我“好好学习,回去继续工作”。
他们软硬兼施,最后,我在万般无奈、感觉没有出路之下,违心的配合了他们。结果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我“所谓的学习期满后”,被单位领导及同事接到单位,还没进办公室,就直接被逼迫写解聘合同及相关手续,威胁如不自行写,就强行开除。结果,我在既配合了邪恶写了五书(中共强迫法轮功学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情况下,又丢掉了自己的工作。
综上,控告人一家所受迫害都是这些追随江泽民迫害政策的当地公检法机关等参与直接执行的,罪魁祸首是被告江泽民。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现提起诉讼,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绳之于法。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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