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修路工人在武汉市37℃高温下连续工作10多个小时后中暑,中暑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而负责管理的施工方面则称是工人自愿加班的,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
据央广网武汉8月9日报导,8月4日,武汉市的最高气温达到37度。江夏区一条乡村道路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下午1点左右,一名49岁的修路工人在施工现场中暑昏倒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医院病例显示该名修路工人神志昏迷,呼吸急促,体温41℃。死亡原因被认定为:热射病(中暑),多器官功能衰竭。
对此,施工管理方称:“并非是他们强迫工人这样做,而是工人们为了多挣加班费,自愿选择加班”,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
据悉,该工人所在的工地每天工作时间都超过10小时,劳动强度非常大。工人们曾多次反映降低劳动强度,但工头都以机器不能停为由拒绝。
按照中共当局相关规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个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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