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密友、上海友谊(集团)(下称“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华超市”)董事长王宗南一审被判18年。
陆媒报导,1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对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挪用公款罪判12年,受贿罪判11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挪用公款违法所得120万余元、受贿款269万余元及受贿收益833万余元予以追缴。
中共法院查明,王宗南在担任友谊集团总经理、联华超市董事长期间,于2001年至2006年间,伙同原联华超市总经理良威、董事张增勇、财务总监徐苓苓、人事总监道书荣(均已被判刑),先后十余次共同挪用联华超市及其下属单位公款共计1.95亿余元,用于上海立鼎有限公司、上海泉润有限公司注册、验资、受让股权、参与房地产投资等经营活动,并谋取个人利益。其中,王宗南获取非法收益计120万余元。
此外,王宗南还在友谊集团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复星集团”)合作成立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后,为复星集团谋取利益。2003年,王宗南向复星集团董事长郭某提出,其父母欲购买复星集团下属房产公司开发的别墅,郭某同意。同年1月至9月间,王宗南父母以每平方米3,000元,总价208万余元的低价购得上海市松江区涞亭南路两套别墅。经估价,2003年上述两套别墅的市场价与王宗南父母购房实际价格差额合计269万余元。此后,上述两套房产分别于2010年、2013年转售他人,销售得款共计1,480万元。
王宗南于2014年7月26日被带走。7月28日,周永康案公开前一天,王宗南被立案调查。8月11日被逮捕。10月8日被提起公诉。
法新社此前报导,王宗南曾是陈良宇的“左膀右臂”,陈良宇在2008年因庞大贪腐丑闻倒台,被判18年徒刑。陈良宇被广泛视为江泽民的密友和政治同盟。
王宗南最早是陈良宇的旧部,当陈良宇还是黄浦区区长时,王宗南是区长助理兼副区长。1995年陈良宇任上海副市长时,王宗南弃政从商,自1996年至2013年的17年间,先后执掌上海联华超市、百联集团、光明集团,有人说“上海人的衣食住行几乎都给他包了”。
外界将王宗南视为江泽民的亲信。大陆公开资料显示,光明集团前身就是上海益民食品一厂,而江泽民在1950年代曾担任该厂副厂长。陆媒曾报导,2006年8月,光明集团在江泽民的过问下完成重组。该集团公司成立之后,王宗南被调任董事长。
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曾披露,上海友谊集团、联华超市、百联集团、光明食品集团四大公司都涉及房地产,有人多年举报江泽民两个儿子均涉及这四家公司,尤其江绵康,是上海建设委员会的巡视员、上海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主任。
各种迹象显示,江泽民处境不妙。最近,习近平当局加紧清洗江泽民派系,周永康、令计划、周本顺、郭伯雄等陆续被抛出;被认为是中共“老人干政”的北戴河会议也悄然变化,老人政治已被破除;近日,中共党媒的评论文章暗指江泽民“贪权干政不愿撒手”,引发有关抓捕江泽民的热烈讨论。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晓真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