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8月4日消息,云南省昆明市四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凌莉女士,在96201部队工作十八年,二零零五年七月被绑架、隔离长达四个多月后,被逼迫复员;二零零九年四月,凌莉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一直遭受迫害。近期,凌莉女士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下面是控告人凌莉女士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在部队工作十八年后失去工作 被迫复员
凌莉自幼体弱,一九九九年四月始炼法轮功,炼功后身心健康,受益很大。不曾想,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却对这么好的功法发动了残酷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凌莉和母亲到家看望凌莉的儿子,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陷害,凌莉被单位云南省昆明市96201部队劫持绑架、非法关押、隔离长达四个多月。他们每天指使五~六个人二十四小时非法监控凌莉,逼凌莉写“汇报”材料,给凌莉精神上造成巨大伤害,后来部队逼凌莉复员。
凌莉在部队工作十八年后失去工作,失去了生活经济来源。
遭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昆明市国保大队邱学彦、王忠芳等人非法劫持凌莉和三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闯入凌莉家抢走私人财物:电脑、mp3、手机、法轮大法经书和其它财物,没有出具清单。当局诬告她们。
凌莉请律师做无罪辩护,但云南省昆明市法院不予理睬。凌莉被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狱中遭“严管”和虐待
凌莉不服判决,在狱中一直被“严管”,被昆明市监狱中的警察和犯人虐待。不许凌莉和其他人说话、接触,逼凌莉每天坐小板凳洗脑十四小时多,不准凌莉动弹。
凌莉先后写了五封申诉状,要求狱警拿给昆明市法院,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覆。
丈夫不堪高压 与其离婚
凌莉说:“对我的非法关押对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伤害,我的前夫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承受不住这个打击和我离婚,当时孩子仅九岁,小小年纪就失去了母亲在身边的呵护照顾,身心受到重创。”
“我的父母六七十岁了,两位老人自我被迫害以来一直生活在担惊受怕中。在我被昆明市监狱非法关押的五年里,老人每年往返千里到监狱中看我,每次都遭到狱警的限制,说是上面领导的指示。同时我的亲朋好友也都受到了间接的迫害惊吓,有的不愿和我们来往,怕受牵连。”
再次遭绑架、拘留、洗脑
从监狱放出后,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凌莉回到湖北省家乡探亲,在一位法轮功学员家看法轮大法讲法录像时,湖北省团风县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等人员非法闯入,将凌莉劫持绑架、非法拘留十天。后又当地的610办公室人员非法把凌莉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强制洗脑五十三天。在此过程中,610办公室人员和公安人员没有出具任何手续。
首恶江泽民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凌莉说:“十几年中,在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打压政策下,真不知有多少像我这样因坚守法轮功信仰的人被关押,被残害、被欺辱;又不知有多少人被逼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另一方面,不知又有多少人,特别是公检法司人员在江泽民的谎言欺骗和淫威下,干下了残害善良的罪恶。”
凌莉表示,这场由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 和危害人类罪!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 还法轮功创始人以清白,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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