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九月四日报导,哈尔滨市道外区巨源镇张广利近日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张广利一家人多次遭迫害,父亲被迫害致死,张广利二零零四年八月被绑架后被非法诬判六年。
张广利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犯下滥用职权罪、谋杀罪、法外杀人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强迫劳动罪、非法逮捕与拘禁罪、徇私枉法罪、盗窃与破坏财产罪。
张广利控告说:江泽民一伙迫害向往真、善、忍的民众,直接毁掉了人类普遍遵守的普世价值,毁掉了人类基本的道德规范,使社会正气被打击,使贪赃枉法、贪污腐 败、道德败坏、黄赌毒、制假贩假、是非颠倒、独裁暴政、天灾人祸甚嚣尘上,整个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秩序、人际关系、价值取向、法律运用等等都被用来打击善良正义良知,都被用来助长假恶斗,整个社会全面黄化、黑化,人人都是受害者。江的所作所为给他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 捍卫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提起刑事诉讼。
下面是张广利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我是一九九八年有缘修炼法轮功,通过看《转法轮》知道了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指导的佛家上乘修炼功法,能够使修炼者道德回升,教人做好人、更高尚的人。同时祛病健身有奇效,对本人,对任何国家、社会、家庭,有百利而无一害。
(一)张广利遭受的迫害事实
江泽民出于个人妒嫉,企图铲除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他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类似纳粹太保的全国性恐怖组织“六一零办公 室”,以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同年七月,江泽民开动整部国家机器,以“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指令,发动了对上亿法轮功民众的全面镇压,他还驱动喉舌媒体制造了包括“天安门自焚”伪案在内的铺天盖地的谎言与仇恨宣传,并下达了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密令,并叫嚣:“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
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去黑龙江省政府上访,被防暴警察劫持到哈尔滨市香坊区通天街的一所学校,又被哈市阿城公安局警察劫持到阿城法院,深夜才被放回家。回家后我遭到巨源镇政法书记曹云、巨源派出所指导员龚河、警员张明德、闫威、协警张金友等及前进村治保主任张喜财、党小组长马洪文、党员刘军、王化文、 王恒利等的跟踪、监视、骚扰、恐吓。他们一段时间内)每天去我家九次,张喜财威胁我和家人把书交出来,我们不交,他就威胁说让我们“旗倒兵散”。警察龚河逼我交书。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去北京上访,被警察劫持到前门派出所后分流到北京大兴县看守所。在这里,我的衣服被扒光,在押犯人用一桶冷水一瓢一瓢从头顶淋到脚, 哆嗦一下就是一拳。每天吃的是窝头,喝的是冷水,汤和窝头里都带沙子,七天后我被绑架回阿城区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后被警察潘庆劫持到巨源派出所,逼我放弃信仰。晚四点多我被巨源派出所指导员龚河敲诈一千三百元钱后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十,巨源派出所所长陶向荣、协警张金友、司机贾二等人闯入我家,强迫我和母亲签放弃信仰的保证书遭拒绝后,将我们母子绑架到阿城第二看守所。
因为不放弃信仰,三十七天后我被劫持到阿城纺织学校的洗脑班强行洗脑,我们仍不放弃信仰。到洗脑班三十八天后,我又被绑架回到阿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多月,并被阿城公安局伙同“六一零”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办案人是公安局法制科奚景龙。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被劫持到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因这里环境恶劣,我浑身长满疥疮,在这种情况下,狱方不但不放人还超期关押。我后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五日回到家中。
二零零三年八月的一天,阿城“六一零”王小光、吴达、林鹏、曲小慧伙同巨源镇政法书记曹云和巨源派出所警察王志远等,合谋要绑架我到双城市党校洗脑班迫害,我走脱后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四年正月十九,吴达、林鹏伙同阿城公安局刑侦科副科长刘某及王志远等六、七人再次合谋绑架我,在亲朋好友的坚决抵制和正义村民的帮助下,他们的阴谋又一次落空,我被迫再次流离失所。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我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到阿城区小岭镇发放真相资料时遭警察绑架,七个月后被阿城法院非法诬判六年,于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被绑架到哈尔滨呼兰监狱集训队。
在呼兰监狱里,我不放弃信仰,遭到警察唆使何岩、狄子刚、杨洪波、仲维农等多名犯人毒打。在集训队,我经常被体罚,近二十天时间每天从早四、五点钟起床一直强迫站到半夜,后一周被强迫通宵站着。为了反迫害,我开始绝食绝水,在昏迷的状态下遭狱方野蛮灌食等迫害。恶警怕家属知道,五个月不许我与家人见面。
在江泽民发动迫害前,我家生活很富裕。(迫害后我们)为了生存,唯一能养家糊口的水田地被迫卖掉,只卖了十万元。我家有五亩多林地,也被迫廉价卖掉,当时直径三十厘米以上的树,五元一根就卖了,家中的手扶车、摩托车等价值一万多的农机具一千五百元就卖了,六千多斤稻子、一千斤玉米等全部家当都变卖了,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五十多万元。
在被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的这些年中,父亲也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离世,迫害前我家生活很富裕,现在已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江氏流氓集团把我好端端的家迫害得支离破碎,家破人亡。
参与迫害的主要有阿城市政法委书记王风春,阿城“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晓光、副主任吴达、林鹏、毕淑芬,巨源镇副镇长乔天奇、镇“六一零”主任张永 年、镇政府干部罗向阳、阿城市委宣传部边艳丽、巨源镇政法书记曹云、巨源派出所指导员龚河、警员张明德、闫威、张金友(已死亡)、郑二黑、外号叫吕耗子的 及村治保主任张喜财(已死亡)和刘军、王化文、马洪文(已死亡)、王恒利等。
呼兰监狱参与迫害的主要人员有:
集训队监区长:张洪良
教 导 员:王连云
分监区长:张风仪
警察:陈东庆、胥加野、孙长健
犯 人:施杰夫、何岩、狄子刚、杨洪波。
九监区长:李刚
副监区长:刘凯。
二分监区长:马恩杰。
二分监区指导员:林珂、王猛
恶 警:聂显忠。
犯 人:道长:张福全,
值 夜:曹清、刘祥、毕国森、陈学军、李申伦、杨立春。
呼兰监狱六一零主任教改科副科长:陈维强。
(二)父亲张庆文被迫害致死
父亲张庆文,原阿城市巨源乡农民,只因修炼法轮功,自九九年以来一家老小屡遭江泽民集团上上下下不法人员的迫害,他本人在遭受了四次绑架、三年劳教的迫害后,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六岁。
一 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父亲张庆文去黑龙江省政府依法上访回来后,乡政府、大队、派出所、村长、屯长、乡治保一天往我家跑九趟,逼问炼不炼了,把书都交出来。还造谣说有人开两辆小车往我家送钱,逼我父亲把钱也交出来,父亲说没有那么回事。他们不信就用铁制的抓钩往粮库上、粮垛上扎,找钱找书。炕洞底下都翻个遍,最后什么都没找到就走了。那段时间每个部门、每天都来我家骚扰九次。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我实在忍受不了这无休止的折磨与对法轮功的迫害,决意进京上访,被警察抓回当地。警察说是我父亲指使去的,就把老人家劫持到阿城看守所关了半个月。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十,巨源乡派出所警察开两辆车,来了一帮人无缘无故就从家中把我和父母一家三口都给绑架走了。父亲被绑架到亚沟洗脑班,在那里关了七八天后,又把我父亲劫持到阿城纺织学校洗脑班关押数日,被逼迫放弃信仰后送回家。我和年近花甲的母亲被绑架到阿城第二看守所,警察赵岩松问我母亲姓名,母亲拒绝回答,被她打了两个嘴巴子。我母亲被非法关押二个月后才回到家中,我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左右,各地下指标抓人,我父亲又是被警察绑架到双城党校洗脑班,我父亲再次被逼迫写放弃信仰的保证,就这样还被非法关押了近一个月才放回家。
一次当地法轮功学员把阿城“六一零”人员林鹏的照片贴了出去,他们怀疑是我父亲提供的。巨源“六一零”张永研因此事也被隔离审查七天,因此张永研咬牙切齿的说:抓住张庆文。
二零零四年正月十九上午十点多钟,阿城“六一零”吴达、林鹏带队,公安局姓刘的科长等七八个人开两辆车,来抓我父子俩。我外甥穿着“脚滑子”就往外跑去给妈妈送信,林鹏威胁孩子说:你要敢送信,我开车压死你。孩子没害怕,穿着“脚滑子”就跑,林鹏和姓刘的科长两个大男人就在后面追,小孩穿着“脚滑子”跑得快没抓着。
不一会我妹妹来了,见哥哥已被塞进汽车里,只漏两只脚在外,就站在车前头挡着不让开车,狠心的司机(刘姓)照样开车(我妹妹两个膝盖被撞瘀血了,很长时间都没好)。这时吴达和林鹏把我妹妹拖开。可是我堂弟又冲到车前挡着不让开,结果司机开车把人撞得坐在了机盖上。正在此时,我母亲赶来,一下子就钻到车底 下,拽着前门缸不让开, 没有人性的司机又往后倒车。
见此惨状,所有的亲属、邻居都围了上来, 阻挡不让抓人。当时在场的有四、五十人围观。父亲打开车门,问那司机你有没有良心,你有没有父母?司机下来了。这时吴达给阿城“六一零”头目王晓光打电话说,今天人是抓不走了!他们就撤了。从此我们一家三口人就背井离乡,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据后来我二哥告诉我说,他们白天没把人抓走,当天晚上八点多钟又来了三十多个全副武装的武警,结果扑了个空。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我父亲去阿城小岭镇发放真相资料时又一次被抓,这次被劳教三年。阿城警察送我父亲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体检时,医生说我父亲有病, 劳教所拒收,几天后父亲又被阿城公安局送到万家劳教所,可万家劳教所还是不收。阿城看守所和阿城“六一零”的人就给万家劳教所警察送礼,才把父亲送进去的。从此万家劳教所就规定,不管有没有病,有(口)气就收。
后来我父亲又被劫持到长林子劳教所三大队,队长赵爽逼着写“三书”(转化书,保证书和悔过书),不写就让包夹(指:监控看管)的两人打他,他实在受不了就十分痛苦的写了“三书”。
接下来就逼着干活,挑牙签,早上五点多起床,一直干到很晚,有时为了赶任务要干到过半夜三点多钟,一宿只能睡二个多小时的觉。十月又被转到四大队,队 长叫郝威。大约十一月到十二月份,寒冬腊月让我年近六旬父亲做奴工,干不动就让他在外面冻着,一冻就是二个多小时。在劳教所喝的冻白菜汤里都是带泥的,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长时间遭受精神和肉体的折磨,经常胃痛,日渐消瘦。劳教所眼见我父亲(身体)快不行了,提前半年把他放回家。
从长林子劳教所回来后,我父亲经常胃疼,到哈市一家医院检查,发现两种癌细胞,(并且)已经扩散了。由于几年来遭受江泽民集团一次次的迫害,使原本很富裕的家变得一贫如洗,最后无钱医治,父亲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六岁。
参与迫害的单位有:阿城市公安局;阿城“六一零”;巨源乡派出所等单位。 直接参与迫害的人员有:阿城区“六一零” 王晓光、吴达、林鹏、阿城市公安局姓刘的科长。巨源镇政法书记曹云、巨源派出所的王志远、指导员龚河、巨源镇“六一零”张永研、大队支书刘长青等人。
我母亲孙淑芬自从修炼法轮功后,被绑架、非法关押到洗脑班、看守所等地。由于我父亲和我也被非法关押迫害,母亲多年过着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的生活,每天生活在恐惧当中,在精神与肉体的双重压力下,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含冤离世。
(三)被控告人江泽民所犯罪行
违反《宪法》:
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
违反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
违反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违反第三十八条侵犯公 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违反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触犯《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
以上所述受到的一切不公正的对待,都是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所造成的,其行为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由于“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因此江泽民应负法律责任。望检察院对江泽民进行立案侦查,为受害的百姓伸张正义,还世间公道。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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