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导称,中共将对公安系统进行重大“改革”,公安部国内保卫局(即一局,简称国保,下同)将被撤消,部门改名,职能改变,以舒缓大陆民众对臭名昭著的国保的不满情绪。国保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在16年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中,国保常常是制造冤案的直接黑手。
传公安部国保将被取消
据海外媒体报导,中共将对公安体制进行30多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全面系统的“改革”,根据方案,公安部国保将被取消,该局将更名,功能重新设定,省市以上原部门的人员要转型或转岗,县市以下基层国保警务人员,将全部进入其它部门。
报导透露,高层对国保“改革”的主要考虑有以下因素:国保针对的主要是政治方面的所谓不稳定因素,这增加了国保越权的可能性,使其变成一个凌驾于其它部门的政治机构;国保部门的存在和其所做所为,造成了事实上大陆存在政治犯的问题,成为海内外舆论口诛笔伐的对象,因此,藉助于这次“改革”解决这个问题已成为必要。
报导称,据估计,大陆国保警察达数十万之众。
去年底曾传出国保、国安合并
去年10月,有海外媒体报导称,在中共新成立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导下,中共对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改革将展开。其中一个可能的变化是,国安部的对外情报系统从国安分离出来,而国安部剩余部分和国保合并,成立一个新的实体。
报导引述知情者的话说,安全部有可能要变身为对内专门收集情报的机构,为此可能要收编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将国保的情报收集功能整合。
报导还称,国保与国安部两大部门长期以来勾心斗角,恶性竞争。这些年来,尤其是周永康从公安部长上位,把持中央政法委后,公安国保以“维稳”名义得以迅速坐大,人员编制急扩,还配置各种侦查技术,包括窃听与电信监控等,而这些手段以前只有国安系统才可使用。而国际环境相对缓和,使专职对外的国安部工作步履受滞。
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国保部门进一步抢权,把国安部的多项职能收到公安部。公安国保不但越界侵蚀原属国安范畴领域,甚至在工作方法手段上,也把原本用来对付国外特工的手段拿来对待国内公民,秘密监控、监听、黑头套等,无所不用其极,有些手段连无法无天的文革期间都没有用过。公安国保滥权,不仅中国维权和政治异见群体深受其害,也遭到国际舆论的强烈抨击。
国保是迫害法轮功的黑手
据悉,中共公安部设有“国内安全保卫局”,即公安部一局,省、市、区各级公安系统设“国保总队”、“国保支队”、“国保大队”。它继承了中共建政初期军管和公安镇压反革命的功能,是专司迫害人权和破坏法律实施的暴力机构,声名狼藉。
据明慧网披露,2014年上半年,中国大陆共发生了不少于312个处于法院审理阶段的迫害法轮功案件,覆盖全国28个省直辖市、138个地级市、250个县区,其中47%、147个迫害案件的家属为法轮功学员聘请了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另外,根据不完全统计,在312个处于法院审理阶段的迫害法轮功案件中,75%的案件记录到该案件在公安局阶段都由“国保”直接负责;在147个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案件中,82%的案件记录到该案件在公安局阶段由“国保”直接负责。
在147个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案件中,有20%、29个案件,曾经在检察院阶段、法院一审或者上诉二审中,被检察院或者地方法院、中院以“证据不足”等原因退回或者驳回、甚至撤诉。但最后,100%被退回/驳回/撤诉的案件,都因为被国保人员再次捏造材料构陷,而又重新移送到法院继续非法审判。
报导说,国保是导致法轮功学员被法院非法审理的最直接黑手,是制造冤案、破坏法律实施的真凶,即使案件被法院或者检察院退回,他们仍然不择手段,有着非把法轮功学员送入监狱不可的险恶用心。
国保的背后都是“6?10”和政法委在指使和撑腰,并直接胁迫检察院和法院,使得一些检察官和法官紧跟在国保后面,以法律名义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行着破坏法律实施的事实,性质极其恶劣。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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