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中共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判决,李春城因有重大立功表现等被轻判13年。外界关注,李春城是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亲信, 其有重大立功情节或供出了周永康涉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核心罪恶。
据中共央视10月12日报导,12日,湖北咸宁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判处李春城有期徒刑13年,没收其个人财产100万。李春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咸宁市中级法院判决书中称,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2年,被告人李春城利用其担任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长、泸州市市委书记、成都市市长、成都市市委书记、四川省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等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979.7597万元。2001年9月至2011年7月,李春城在担任成都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违规为特定关系人在经营活动中提供帮助,造成公共财产损失57,282.5197万元。李春城还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造成公共财产损失300万元。
判决书称,被告人李春城有自首及重大立功等情节,被减轻处罚,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13年。
大陆澎拜新闻网以标题《有重大立功情节被轻罚,四川原副书记李春城一审获刑13年》报导了这一消息。
网民称:李春城有重大立功表现,是举报了他的主子吧。
2012年12月13日,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落马。
2013年2月9日,海外新唐人电视台报导称,日前,有知情人士向海外中文网站透露,被双规的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供出了很多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犯罪事实,为逮捕周永康提供了直接证据。
2014年4月29日,中共中纪委公布李春城5大罪状,其中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腐化堕落”等。
2015年4月23日上午,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特别提及,2001年9月至2011年7月,李春城担任成都市市长、成都市委书记期间,在周永康的授意下,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李春城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李春城是周永康在四川的头号马仔
李春城是18大后首个落马的中共省级高官,是周永康在四川的头号马仔,为周永康家人在四川敛财、输送利益提供方便。
1999年周永康出任四川省委书记。2000年8月周永康提拔李春城出任泸州市委书记,后又调回成都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并成为中共16大中央候补委员。16大后,李春城又升任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并于2011年9月出任四川省委副书记。
李春城是周永康和其儿子周斌生意场上的最大帮手。周永康儿子在石油、地产以及投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等的商业利益上,李春城的帮助最大,彭州石化项目也是李春城为周家输送利益的一部分。
李春城还想尽办法对周斌在四川的利益大开绿灯。周永康曾在四川、石油系和国土资源部主政,李春城使其家族在四川的加油站项目也大受其利。
李春城深涉周永康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
周永康的最大罪恶是政变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
周永康在1999年至2002年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期间,极力推动并直接参与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致使四川省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分之一。
2002年周永康因积极迫害法轮功而获江泽民提拔,先后任中共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成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刽子手。
李春城也紧跟江泽民、周永康迫害法轮功。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下称追查国际)的调查录音显示,李春城还深涉周永康将器官移植供体——法轮功学员秘密关押在四川的罪行。
“追查国际”披露的消息显示,2008年发生汶川大地震之后,大批作为器官移植供体的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四川和重庆的战备仓库等军事设施里。
2008年5月29日,“追查国际”调查员以时任成都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的身分打电话给周永康,从侧面验证了上述消息。
录音中,周永康没有否认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战备仓库、防空洞等设施中的事情,只强调,此事只能在保密电话机中谈论。这表明周永康把法轮功学员秘密关押在四川的罪行,李春城也深涉其中。
2015年6月11日,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一审宣判,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
外界关注,周永康涉政变及主导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依然被掩盖。但周永康等犯下的反人类滔天罪恶终究是要被追究和清算的。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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