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公务机关要求的各种奇怪证明浮滥成风。北京市一处派出所日前要求一位民众,必须先开具“你爸是你爸”的证明,才能准许他迁移妻儿的户口到父亲购买的房子下面。
据《新京报》报导,家住北京通州的李先生户口设在山西太原,妻子和儿子的户籍则在北京市。最近他想把妻子和儿子的户口,迁到父亲购买的房屋下面,便在18日下午带着父亲、妻子一同前往通州北苑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户口手续。
当天李先生除了把父亲和妻子一起带到派出所,迁户口所需要的房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照片也都一并准备妥当。没想到,办事员却要求他,必须出具他与父亲的“父子关系”证明。
据报导,李先生与父亲、母亲及弟弟在同一户口本中,户籍都在山西太原老家,户口本上的标注,李先生的母亲是户长,李父与户长的关系是“夫”,李先生与户长的关系是“长子”。
结果办事员告诉李先生,这样的标注只能证明他和母亲是“母子”,父亲和母亲是“夫妻”,但是不能证明他和父亲是“父子”。李先生因此被要求,还需要到他和父亲的“人事档案所在地”,开具他和父亲的“父子关系”证明。
面对李先生质疑,通州北苑派出所户籍室向媒体坚称,李父李母虽是同一户籍,但“有可能是再婚”,加上是户口迁移,因此除了需要证明李先生和妻子的夫妻关系,还需要证明李先生和父亲的父子关系。
有北京市律师表示,这种“你爸是你爸”的证明,给民众办事带来了不便,官方应建立个人讯息登记及查询制度,避免公家机关内部讯息流通不畅,给民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过,他也认为,一旦未来涉及财产继承,父子关系证明有其合理性,以免日后因房产继承发生纠纷。
●盘点近年来引发争议的证明
**证明“我爸是我爷我奶的儿子”
父母离异后,母亲去了国外生活,沈阳男孩管力明和父亲相依为命。但父亲突发心肌梗塞逝世,作为唯一继承人,想继承父亲的遗产,却被要求证明去世的爸爸是离世的爷爷奶奶的儿子。
**儿女取存款需证明“我爸是我爸”
陕西省户县梁先生的七旬父亲摔跤致脑损伤、昏迷了3个月,高额的医药费让梁先生无力承担,想把父亲存摺上的五千多元人民币的工资取了,但银行却提出:要么拿来夫妻关系证明,要么拿来父子关系证明。但因年代久远缺少档案,梁先生的母亲无法证明“我丈夫是我丈夫”,自然梁先生也无法证明“我爸是我爸”。
**老人被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
西安市某社区让领7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保健补贴,70多岁的王老头却十分懊恼:“每次都要我们证明自己还活着”。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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