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1日星期三

王宇被三大党媒布局露面 民间提七大质疑

大陆维权律师的儿子在缅甸被中共国安绑架,被遣返回的事件,引起国际舆论的强烈关注,纷纷予以跟踪报导(网络图片)

大陆维权律师王宇的儿子在缅甸被中共国安绑架,被遣返回内蒙的事件,引起国际舆论的强烈关注,纷纷予以跟踪报导。中共三大党媒近日将一直处于秘密关押中的王宇夫妇,连番高调在党媒上露面,让其说“感谢”的话,并“指责”向他们儿子提供帮助的人。党媒的“精心布局”,令网上民众和王宇律师的同行朋友感到愤怒,并揭露党媒舆论造假的行为。

律师们表示根本不相信王宇夫妇的这个表态,中共公安的视频经常嫁接造假,而且即使视频是真,公安机关行刑逼供导致下“口供”也不足信,这样的冤案太多了。民众在网上也发表很多看法,并整理出七大质疑。

党媒接连指责西方媒体 民间回应

王宇律师儿子包濛濛(又名包卓轩),因为7月9日晚中共绑架其父母受到牵连,与其父在国际机场准备前往澳洲留学而遭拦截。中共公安不给包濛濛护照和让他正常去海外留学,一直处于长期严格监控中的包濛濛得到王宇朋友的同情,他们计划安排包濛濛先前往缅甸再转去泰国寻求庇护,再前往去留学,过正常的生活。

10月6日,在缅甸酒店内,包濛濛和另外两名中国公民遭绑架失踪,引起国际舆论强力关注,纷纷追踪报导,后媒体发现包濛濛已经押回至内蒙姥姥家。

近日,一直处于秘密关押、律师无法会见的王宇、包龙军夫妇,突然被安排在上“高调露面”,“指责”帮助他儿子出逃的人,甚至“感谢”在缅甸绑架他儿子回国的公安。官方公布的视频,在网上遭到民间和律师同行们极大的质疑,认为这是继《环球时报》之后、新华网颠倒黑白的抹黑报导之后,又一次的抹黑报导。官媒报导中还称是缅甸警方抓人后转交中共公安。

民众在网上纷纷表示,党媒这样扭曲事实真相的报导根本不可信,他们提出各种质疑。综合网上民间的反响,有这几大质疑:

1、王宇、包龙军究竟犯了什么罪?
2、为什么不能保证王宇、包龙军的律师会见权?
3、为什么律师不能会见,央视却能会见,还能录像?
4、即使是父母犯罪,为什么要没收他们儿子包濛濛的护照?
5、究竟是缅甸警方抓人还是中国警方越境抓人?
6、为什么包濛濛当时在缅甸的宾馆内所有录像没有了?
7、究竟是包濛濛自己的意愿,不得已被迫逃走,还是裹挟、被骗?

王全璋辩护律师:律师不让会见央视记者更没有权力会见

维权律师王全璋是王宇的同事,在王宇被绑架后,整个律师事务所包括王全璋等多位律师在内都被绑架。王全璋的代理律师袭祥栋向大纪元记者表示,根据他的经历,他认为党媒报导存在很大质疑。

他分析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律师会见的话,需要提出书面的申请,然后办案机关决定准许不准许。而不准许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是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那么参与案件的律师,以可能有碍侦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被不准许会见当事人的话,那么我们认为央视记者等更没有权力会见。我在网上也表达了这么个意思。”

他进一步表示:“我曾二次提出书面会见申请,办案部门都以书面形式回复不准许会见。那么我就非常疑惑,我作为一个办案人员,作为王全璋的辩护律师,我都不准许见他,为什么央视记者能见王宇夫妇等其他的人呢?包括最早在央视被曝光的被抓的那几个律师,为什么他们能采访、能了解案件情况、能给他们拍照录像,律师为什么不可以呢?我对官媒的报导真实性表示怀疑。”

包龙军辩护律师:他们电视上“被露面”言辞不可信

就网上很多人质疑王宇夫妇“被露面”时所说话的真实性,包龙军的辩护律师黄汉中向大纪元记者表示 :“从我们律师的角度来讲,比方说王宇说的这些东西,要让律师相信,它有一个第三者在场的问题。那它现在单方面传达出来的王宇的声音,我们认为不能证实王宇确实是那么说的。”

他也表示,“作为律师,我们对真实性持质疑的态度。首先,因为按照律师查证,媒体透露出来的王宇和包龙军接受有关媒体采访的言论,我们律师并不在现场。这种节目它可以通过剪辑、编造获得。并不能证实它的真实性、让人信服。所以目前这种状态传出来的王宇的录像、声音、谈话的内容,我们表示质疑。”

“其次,就刑事诉讼法律来讲,在嫌疑人失去自由的情况下,从法律规定来讲,能够接见他的,除了办案人员以外,应该是律师。竟然律师无法见到王宇,记者能采访到王宇,这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这时候新闻报导使用这种未经证实的消息,向大众传播,误导公众,损害王宇包龙军夫妇的声誉和其他利益的可能,对此我们律师表示反对。因为它不合法,但是因为中国的法治环境,我们也有点力不从心。”

黄汉中律师还介绍,当包濛濛出事后, 10月14日他去了天津再次申请会见包龙军,但没有得到回复。“我们希望能够会见的努力一直没有中断。”他表示,律师中很多人都对此很气愤,说白了根本就不相信。

最后他还强调说:“在不能排除行刑逼供的情况下,怎么样的口供,办案机关都能得到。”他举例说:“最近十多年来出现的大量冤假错案,其中一些典型杀人案,都能得到公安机关言辞凿凿的证词,供认不讳称自己是杀人犯,但最后的结果与口供让人大跌眼镜。这种‘口供’能相信吗?”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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