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

中共对宅区拆墙下文件 网络炸锅

2月21日晚,中共中央下发了一份关于城市规划的文件,其中提到今后“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一石激起千层浪,此规定一经公布便在网上引发民众热烈议论,尤其是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要逐步打开”反对者居多。

官方称为便利交通要打开围墙

21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公布,其中第16条称: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有媒体对此解释称,封闭的住宅小区和大院阻碍城市交通。去一个不远的地方,从地图上看,明明直线距离很近,但实际上一个庞大的院子横在眼前,要过去的话,只能绕过大院或小区,走很远的路才能到达目的地。

有城市规划专家说,以北京为例,其实北京的道路宽度并不比国际上其它大城市窄,甚至要更宽,但拥堵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城市支路等毛细血管不通畅,道路微循环不好。

此前在网络上流传的一张照片也显示,从距离地面5公里的高度俯瞰巴黎、华盛顿、东京,能看到蛛网一般密布的干路支路,而北京地区只看得到成片的大院、小区和稀疏的城市道路。

中共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宏观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表示,西方国家城市发展一直是小街区,路网密,不会像大陆一些城市经常出现交通毛细血管堵塞的情况。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在绝大多数西方国家或地区,像纽约、东京等这些大城市,住宅楼都是直接朝着大街或小巷,保安坐在大堂里;居民区都是没有围墙的街区制;有围墙的,通常是极少数超级豪宅。

赞同者以四川宜宾的“莱茵河畔”小区为例。整个楼盘内的道路全部向城市开放,住宅的安全防护体系后退至单元门口。楼盘内的道路向城市开放之后,并没有出现乱糟糟的景象,而且“莱茵河畔”被评为“四川十大最美街道”的第二名。在2011年,“莱茵河畔”还荣获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

专家认为应尊重业主意见

对这一规定持反对意见或者异议的以现居于小区的居民为主,反对的观点主要一个是安全问题,一个是补偿问题。

目前中国大陆治安状况比较差,虽然封闭的小区不能杜绝犯罪,但是对比开放的小区还是有安全感,如果拆去围墙,小区安全如何保障。

另外,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说,小区使用的土地,无论是小区内建设道路、绿地,还是建设住宅楼的土地,都先是开发商从政府手中获得使用权,建设完成后出售给业主,而小区使用的土地也被划分到每个的业主“头上”。《物权法》中规定,小区道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市政道路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因此,对于已有的小区来说,是否开放,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

有民众表示,小区的绿地、道路等是否计入到买房时公摊面积,如果是的话,小区开放应给买房的业主予以补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表示,小区道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市政道路的,从产权来讲属于小区业主,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小区内部业主共有,这些道路不只有通行功能,还有小区业主停车等其它很多功能。此外,完全打开也涉及安全和民众观念等问题,当局不能强行推行,应尊重大家意愿和需求。要尊重《物权法》。而且对于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政府强制收回时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中还需要论证,并进行补偿。补偿包括退回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给小区居民带来不便的补偿、道路建设成本,以及由此给居民带来不便进行的补救措施,包括如噪音、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要统筹进行。

民众:拆除围墙先从政府机关大院开始

有民众表示,中国可谓全球封闭式小区的集大成者,将圈地运动发挥到极致,城市空间中的大部分被各类机关大院、封闭式小区盘踞。围墙和院落构成都市的骨骼和框架。强制开放封闭小区,请先从机关大院开始。尤其是北京,世界上没有哪一个都城像北京这样,拥有如此众多的机关大院。一个大院就像一个独立的王国,一座城市自然的道路肌理被它分割得支离破碎。

早在2004年,《财经》杂志曾专访过时任北京市长王岐山,他从摊大饼式城市规划、机关大院、新城与卧城、脆弱的公交等方面,全面剖析了首都的交通问题,试图寻找治本之策。在这位知名救火队长的眼中,“机关大院是坚硬的”。

他说:“所有的行政单位,都要盖一个院子,都喜欢筑上围墙封闭起来。今天北京城的所有单位,包括各个大学、各大部委、各类军队大院,还有北京市人民政府,哪个单位能让公车通过?”他说,至于原因“什么军事保密啦,保护老干部居住环境啦,都有说法,来头都很大。”

一位业内人士说:“大家都在抱怨交通拥堵,但是一旦落实到自己身上,谁也不愿意被打通。”

有民众表示,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机关大院该打开,因为单位大院的产权属于单位,而非业主;但住宅小区应否开放,决定权在于全体业主,而不是政府。

该民众建议,这场史上最大规模的拆墙运动,第一步,何不从机关大院开始?当大院文化瓦解,当安防体系由机关大院门口退到办公大楼门口,民众的安全感自然会飙升。最好不要搞成:机关大院以保密、安全等继续保持封闭,居民小区被拆掉围墙,开路,通车,以缓解城市拥堵。

专家对民间质疑回应

中共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发展中心总规划师、规划院院长、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沈迟表示,这个规定是“着眼于路网结构,而不是要让小区开放”,未来小区管理单元可以更加分散化,比如一栋或者几栋在一块,而不是好几百栋楼一块儿封闭式管理,一是阻碍城市交通,同时也显得居住区活力不足。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意见中提到的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用了“逐步”一词。他认为可以选择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时再变更,或小区住宅楼已经无法居住需重建时再变更。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建议,在具体执行时不能“一刀切”,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街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分割开。比如街区制的一大目的就是打开大院或小区,形成微循环的道路,那么如果三个小区挨着,一个小区打开了,另外两个没有打开,道路还是循环不了,反而成为了断头路。”

中国人民大学治安学院教授王太元认为,所有的小区全部推行街区化是不科学的,有些社区不适合开放,比如小区内道路以及周围条件环境并不适合开放,因此应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推行时,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工作,如社会治安各种手段相互协调的工作等等。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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