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

冤狱11年 家破人亡 陕西肖艳萍控告江泽民

这场迫害使她遭十一年冤狱、家破人亡,、父母先后离世,肖艳萍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向最高、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发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肖艳萍女士再次遭劫持失踪。

据明慧网三月九日报导,肖艳萍女士原是陕西省南郑县大河坎镇长空仪表厂(七十六号信箱)职工,本着良知、善念,以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事实,为了说句公道话,清除人们头脑中的谎言,使更多人能够受益,不图名、不图利,省吃俭用,制作资料,却成了被江泽民及其操控的六一零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用来迫害的所谓罪证,肖艳萍女士先后被非法劳教两次、被判刑八年、被开除公职。

以下是肖艳萍女士控告书中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是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之前我的身体状况很差,是个药罐子,先天性脑血管畸形,曾于一九八八年十月在北京宣武医院脑外科做过开颅手术。术后综合症使我常年失眠、头痛,因失血过多又得了失血性贫血,右心室肥大,大夫说是心肌炎,做心电图时波动微弱,起伏很小。还有妇科病、右腿膝关节炎、气管炎、鼻炎等搅得我痛苦不堪。

刚炼功一个月时,我的失眠症状消失;再炼半年以后浑身特有劲儿,那些乱七八糟的毛病是什么时候没了的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我坚持每天早晨炼功,然后八点正常上班。晚上利用别人看电视的时间学法,我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法理来要求自己,遇到矛盾向内去找,处处为别人着想;在工作中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兢兢业业,踏实肯干;在教育儿子方面也是以身作则,不说谎。

具体受迫害的情况陈述如下:

一、两次劳教迫害

二零零二年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下午不到三点,我在单位上班时,被南郑县局国保科的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来忠、“六一零办公室” 科长蒋汉杰、副科长杜久成等四、五名警察,到七十六号信箱厂部保卫科办公室非法逼审,理由是说我与邻厂的一名法轮功学员传递法轮功真相资料,我被“六一零办公室” 非法劳教二年,被七十六号信箱迫于六一零压力开除公职。我丈夫花了二万元左右,将我从南郑县看守所于二零零四年中国新年前夕提前八个月释放回家。从看守所出来的那天,杜久成把我叫到办公室索要跑路费,说我丈夫答应给他一吨汽油的指标,还说“要说话算话,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藉口要挟我。

二零零五年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五年正月十二日下午,我外出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时,遭到大河坎刑警的非法绑架,南郑县国保科六一零办的杜久成把我非法羁押到勉县看守所。最后南郑县六一零办非法批我一年半劳教,二零零五年八月份由南郑看守所送我到西安女子劳教所遭受劳役迫害。

二、非法判八年冤狱,利用开庭再次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一群便衣突降我开的“百馨屋文具店” 到处乱翻,他们抢走了我的两台电脑、两台爱普生打印机、一台激光多功能一体机、一个160G移动硬盘、多箱A4复印纸、二个mp3、一包打印好的护身符和法轮功书籍资料,他们把这些东西作为所谓的“证据”将我绑架到大河坎金土地山庄进行刑讯逼供。(其中一个便衣警察抢走了我装有银行卡和进货资金的钱包,是维持我们母子俩生活的费用。在反覆索要了七、八次后,他碍于我厂保卫科的郝玉山也在场就还给我了。)他们连续六天六夜不准我睡觉,把我的双手用手铐铐在凳子上恶语的相逼。南郑公安局国保科六一零办科长杜久成恶狠狠的威胁说:“哼!不说我照样能收拾你,你不签字我有办法,不行就把你儿子的工作停了!”就这样直到“五.一二”汶川大地震波及到汉中、南郑,他们为了逃命就在五月十三日把我匆匆送到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九月四日在南郑县北大街法院小法庭对我秘密非法开庭。审判长:袁小菊 审判员:杨智勇 代理审判员:李小艳 书记员:吴明娟 代理检察员:潘少华。法庭任由检察院公诉人张远成咄咄逼人的非法问讯,不容我自己辩护就草草收庭了,他们给我安排的辩护律师既没有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没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是维护了权力。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利用对我的开庭宣判,制造恐怖、大肆抓捕,在街上再次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他们只是在履行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仅仅表达对我的关心,也成了罪过。她们有的被劳教。那天我被枉判八年。我写了上诉书,但递交上去后一点儿回音也没有,无人理睬。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我被押至西安陕西女子监狱。

三、陕西女监的漫长残酷迫害

在陕西女监,我遭到了漫长残酷的迫害。专门负责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警察魏尘、杜颖指使贪污犯张改平(她曾是陕西商洛市女市长,因贪污、买官卖官、收受贿赂而入狱)监控、折磨法轮功学员。张改平说一套做一套,虚情假意,表面客气,背地里指使那些包夹可以随意打骂法轮功学员。我多次因纠正他们不顾事实的诋毁大法而被打、被骂、被罚;不准上厕所、不准和别人说话、不准独处,每天二十四小时被人看着,晚上起夜还得打报告;大法弟子坐得是牢中牢、狱中狱。

遭受各种体罚、精神折磨,我都觉的活不下去了。而后到四队(服装大楼),投入到高强度的劳动中了,每天十几个小时都在高速运转,监狱每年都有被累死的,对外边家人声称是得病了。这里的犯人还有专门给警察打小报告的(监狱叫点炮单),本来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就变得复杂化了,搞得人人自危,担心自己被扣分加刑。大法弟子乐于助人也被人嫉恨,做好事也成了罪过。恐怖的气氛让人一天都活不下去。

四、这场迫害使我家破人亡,父亲、丈夫、母亲先后离世

江泽民对法轮功修炼者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这些年我所遭受的一次又一次抄家,劳教、判刑,我的父亲、丈夫、母亲先后由于我被非法迫害而离世。

我的老父亲因我被迫害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得了晚期糖尿病综合症,在二零零五年冬月抛下我们和年迈的老母亲离开了人世。

在第一次十四个月的劳教迫害中,丈夫脚脖子骨折。第二次劳教在看守所期间,六一零官员杜久成教唆丈夫以离婚相逼让我放弃修炼。在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去劳教所探望我时受到劳教所四队队长刘思佳、教导员董艳玲的煽动,让他逼着我放弃修炼,我不听他的,他生气走了。五月十六日下午二点左右在勉县意外出车祸身亡!丢下快九十岁的老母和在新疆阿勒泰边防部队当兵的儿子以及在劳教所受迫害的妻子撒手人寰了!我家破人亡啊!

二零零二年夏季,儿子在中考考取了汉一中重点学校。然而在刚刚入学第四天,我被非法关押迫害,儿子承受着社会、家庭、工作的巨大压力,生活无人照顾,成绩下降,最后辍学。株连政策影响了儿子的学习工作前程。二零零七年儿子因我修炼法轮功受株连被部队遣返回家。儿子受不了这沉重的打击曾喝农药自杀,幸遇人相救才脱离生命危险。现在儿子快三十岁了还没成家。

这就是这场迫害带给我们家的灾难,江泽民煽动仇恨的结果。江泽民犯罪集团绑架整个国民对法轮功学员和其家庭所犯的罪行,造成司法混乱和社会道德的崩溃,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无法挽回的灾难,使广大百姓也深受其害,失去了佛法机缘的救度。

江泽民不仅违犯了国际法,同时也违犯了 “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 我呼吁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伸张正义,将江泽民绳之以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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