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两会前夕,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表示,在此次政协会议上,他将建议取消犯罪嫌疑人在电视上认罪的做法,引发外界关注。此外,他还表示,将再次提请政协会议《适时批准》(下称《公约》)。有媒体人在赞叹其勇敢和坚持的同时,也为其是否会遭到到报复感到担忧。
财新网3月1日报导,朱征夫在其专访中表示,他将呼吁减少、甚至取消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的做法。他认为,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是对其进行有罪推定的一种形式。此举容易导致“舆论审判”,误导公众认为该人有罪,且有明显的迫使检察院将案件提起公诉、迫使法院做出有罪判决的倾向。
财新网3月1日的另一篇报导说,朱征夫还将呼吁适时批准实施《公约》。报导称,目前全球已有160多个国家正式加入《公约》。大陆于1998年就签署《公约》,但至今没有批准实施,尚未在中国产生约束力。朱征夫介绍,加入和履行《公约》,以及为履行该《公约》而采取的相应的立法和司法协调措施,能最大限度地防止中国刑事诉讼中冤案和错案的发生。
3月2日,财新网发表文章表示,朱征夫将提案废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文章说,朱征夫认为,收容教育制度就是对卖淫嫖娼人员的劳动教养,是应当彻底清除的恶法残余。他说:“收容与劳教二者在本质上都是长时间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用的都是行政权而不是司法权。”
对于朱征夫一系列大胆提案,媒体人“大漠鱼“在其博客中发文,对他表示赞叹的同时,也对其是否会受到报复感到担忧。
文章说,不得不承认,朱征夫的胆子很大,因为其建议“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要慎重”很明显是有所指的。而这个建议若进入讨论程序,无疑是对国家窗口媒体之前的行为给予了否定。其后果是什么?身为律师的朱征夫提出如此建议,谁能保证不会叫人产生“报复”的联想?
还有一个更叫人担心的问题是,朱征夫还将再次提请政协会议《适时批准实施《公约》。就批准《公约》的两会提议,已有10多年的历史。早在200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就表示,中共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公约》涉及的重大问题,一旦条件成熟就将履行批准公约的法律程序。然而十多年过去了,中国早已成为国际诸类组织的成员国,而完全应该与国际接轨的《公约》还在搁置中。
文章表示,由此看来,涉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公约》,显然是触到了中国痛点,如今旧事重提无异在伤口上撒盐。中共政府哪里容得一个小律师在大庭广众下随便说话?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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