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星期四

河北东光县组织部长清明节离奇上吊自杀

4月4日下午,中共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委组织部部长朱东峰,在桥西区家中的暖气管道上上吊身亡。称已介入调查,目前自杀原因不明。

据大陆媒体报导,事后,中共沧州市市委组织部证实,朱东峰是4日下午被发现在其石家庄桥西区的家中。警方初步调查其是在家中的暖气管道上上吊身亡。消息称,朱东峰今年40岁,自杀前未发现有异常。

截至发稿时间,石家庄市警方未就事件作出进一步回应。

据报导,朱东峰于2011年任沧州市青县副县长,2014年6月任沧州市东光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6年3月23日,朱东峰参加东光县组织的工作会议后,再无其它公开消息。

在中共官媒以往的报导中显示,中共各及组织部层级划分明确,县一级组织部门对该县的局级官员在“党管干部原则”下的“委任制”中,对官员升职等起著关键作用,组织部门“考察官员”不合格则难以晋升级别。

早前中共组织部曾通报4起案件,包括山东省菏泽市委前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买官卖官案;山东省农业厅前副厅长记单增德买官卖官案;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委前书记朱渭平买官卖官案;新疆克州阿图甚市委前副书记李蜀疆买官卖官案。

2011年,中共官媒曾报导“湖南省怀化通道县委前常委、组织部部长向志清卖官”。称其一年多卖官34次,“1万买个乡镇领导,3万弄个副局长当当”。

在习近平反腐大潮推动下,中共各级官场贪官个个自危,为了逃避,甚至为了保护其背后更大的利益集团,不少人选择自杀的方式了结余生,进入2016年至今,此势头有增无减。

有网民指,中共体制是贪腐的温床,只有抛弃中共,腐败没有了滋生的土壤,反腐才会真正见效。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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