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工程师依法告江被非法判刑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23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法轮功学员殷洪沛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邮寄对江泽民的控告状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被非法逮捕,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当事人上诉后,扬州中院近日非法维持原判。大陆多位律师表示,合法合理,是中国的正当权利。

殷洪佩不服上诉,二审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开庭,律师做无罪辩护,对于律师关于机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性质的提问,法官避而不谈。律师并为殷洪沛的行为不构成“罪名”辩护。二零一六年四月二日扬州中院非法维持原判。

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依法诉江

四十五岁的殷洪沛,家住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南通西路,一九九二年七月毕业于华东工学院(现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系,二零零一年四月毕业于东南大学无线电 工程系并获硕士学位。殷洪沛一九九七年十月受单位委托在东南大学无线电系读研,期间在校旁书店偶遇《转法轮》一书,经反复研读,觉得很好、很科学,就开始修炼法轮功了。他按照法轮功对炼功人的心性要求修炼法轮功后,变得更加善良、真诚、宽容。同时师父还无偿的为他净化了身体、拔除了病根。殷洪沛身心受益良多。

中共法轮功后,殷洪沛一九九九年十一月 依法到北京上访,结果被北京西城区拘留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零零年六月,扬州市广陵区610(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组织)为了逼迫殷洪沛放弃修炼法轮功,以他有“精神病”为名,操控南门派出所马某会同单位,将他非法拘禁至扬州市第二人民医 院(精神病院),由医生朱某负责所谓“检查治疗”。值班护士指使并和精神病人一起强行对他的太阳穴用电针施加高压电击,并逼迫他每日服用损害神经的药物。该医院还非法关押了多名其他

二零一一年二月,殷洪沛因讲述法轮功无辜受迫害的真相,被调离国防科研一线工作岗位,并被剥夺参评正高级职称的资格。

殷洪沛在控告状中表示,“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使中华民族免于沦陷在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泽民提起刑事诉讼。”“在上述事实中提及的参与迫害的具体单位与个人,本人暂不起诉,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被利用工 具,不少人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为了饭碗和自保,昧著良心违法犯罪,暂不起诉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醒悟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

大陆律师:控告江泽民合法合理

大陆律师韩智广表示,“法律没有哪一条说江泽民不能告,控告和举报是公民的权利。”没有立案的情况下抓捕控告人属于违法行为。

中国知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上为法轮功学员吴红卫做无罪辩护时表示:真正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是江泽民。江泽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

张赞宁在法庭上指出: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及其非法设立的“610办公室”(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破坏了中国宪法第36条的实施,非法剥夺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张赞宁有理有据的辩护,引发法庭旁听群众的鼓掌。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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