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3日星期日

陆媒点名江苏政法委书记任职不符合中央规定

在现今体制中,省公安厅长同时兼任省府副职已成为一种“典型”安排,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符合这一安排的已达25个。有媒体表示,省不符合这一中央规定,省书记王立科同时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媒体猜测王立科在不久后将卸任公安厅厅长。

北京青年报旗下微信公号“政知圈”2日发文表示,公安厅长兼任省府副职,并不是各省份的自发安排,而是中央的明文规定,而这一规定经历了多年的争议及演变。

2003年11月18日,中共当局出台相关文件,使得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的人事安排成惯例。但是这样的安排备受争议,被指影响司法公正。由于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一把手”,往往导致“公安独大”,影响公检法三家的法定关系。

此前就有人大代表表示,公安局是检察院的监督对象,但被监督者是监督者的领导,“这个体制特别不顺”。

2010年4月,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公安厅(局)长不再由省级政法委书记兼任,而是改由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或政府党组成员兼任。

2015年7月,随着湖南省政法委书记孙建国不再兼任公安厅长职务,使得这一人事安排成为历史。

当时有评论表示,省级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长对本省政法系统的人事权与财权有太大权力,会造成极大的腐败空间,很多冤假错案由此而生。公安厅局长只兼任政府副职之后,公安在司法系统一家独大的局面由此扭转。

上述“政知圈”的报导还表示,但由于人事衔接问题,个别省份仍可能出现短暂的“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长”现象,江苏省就存在这种情况。从去年11月开始,江苏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开始兼任公安厅长。

报导表示,由于这一安排不符合中央规定,已有媒体猜测王立科“在不久后将卸任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此前,海外媒体已经多次传江苏书记罗志军要出事。

来源: 责任编辑: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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