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一些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近日有消息传出,温州国土资源局规定,这些住宅业主要想继续续约,就要重新征收土地出让金,金额相当于房产交易价格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此事件引发热议,分析人士表示,归根到底,是因为中国老百姓丧失了拥有土地的权利。
综合大陆媒体消息,温州市有一批住宅的土地证上标明是20年土地使用期限,从去年开始,这批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相继到期或即将到期。按照温州市国土资源局说法,必须继续缴纳大笔土地出让金,才能继续居住。
温州市计划,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土地价格,然后计算出土地出让金,需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表示,相当于300万的房产,要缴纳100万的土地出让金,才能续约。
据悉,2007年3月中共《物权法》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是其中并没有说明如何续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近十年来,官方也没有给出相应说法。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官员承认,那些土地使用权期满的民众,很多是收入较低的人士,再次缴纳高额土地出让金会给他们造成很重的负担。
中国人其实只是在花钱租房
此事件发生后,引发网民热议。湖南网民“娜迪娅”说,“北上广深的房子续费是房价的三分之一!算一算!每户都是几百万,哈哈!”,山东网民“鹏翔九霄”说:“看谁还敢买房。租房是最好的选择。”
江西网民“海纳百川”说:“土地是谁的?这个国家不是人民的?是少数人的?”
浙江省网民“EPOX”说:“在中国大地上就没你一分土地是自已的,买一套房子就买一个壳。”
公开资料显示,1990年5月,中共国务院颁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出让,居住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70年。
凤凰财经4月16日针对温州这一消息,发表题为《所有的房东,都是一个长期租户?》的文章提到,1949年之后,中国所有土地不再归属民众所有,而是归为国有(中共所有)。也就是说,老百姓失去了拥有自己土地的权利。
财经人士黄生4月17日发表文章质疑,中国的房地产是否有投资价值?因为花钱购买房地产只是租了一个土地使用权,而且租金昂贵,到期后还要再次交钱,这意味着同一块土地可以多次收费,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温州的这一事件后,恐怕会有其它地方政府效仿,因为地方政府又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到期续缴费用来收钱,这也成了地方政府变相敛财的工具。
著名经济学家谢田曾经撰文表示,“70年使用权”臭名昭著,70年下来,国人什么权益都没有,因为他们只是向中共付了70年的租金!在中共治下,中共不把土地(以及地上的房地产)权利还给中国人民,中国民众从来就未能真正拥有房地产的产权,而只有可怜的、70年的使用权。
公开资料显示,澳洲、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的民众都拥有房产永久产权,意味着可以世世代代稳定居住,中国人因此更青睐海外置业。
比如美国房产2015年的国际购房者中,中国人比例最高。《万国置地全球房产投资白皮书》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人在美国购房金额为296亿美元,占美国所有海外购房者总金额的27.5%,占中国人海外住宅投资总额的60%。
澳洲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数据显示,澳洲房产近40年房产增值7%~10%,2014年到2015年间,中国人在澳洲的房产投资总额大约为1188亿元人民币。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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