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开始,大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跨境电商)实施了新税制。近日网络有消息表示,中共官方对跨境电商税制的调整,一个月内变了三次。
关于大陆跨境电商的海关新政,继4月7日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后,4月13日又发布了清单内容的补充说明。4月28日有消息传出,海关将暂停先入区后报关的模式。
28日传出的网络消息内容是:“现接到海关通知,暂停先入区后报关模式,所有跨境进区货物都按正常模式清关,商检出具通关单,现在途的请提供一般贸易资料,否则无法清关,导致滞港,商家自己承担责任。”
其中的“一般贸易资料”包括报备之前所需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进口商报检10位代码 、进口商海关10位代码、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16项正式报检所需资料。
截至发稿时,这一消息尚未得到官方确认,但是有网民表示,如果消息属实,就意味着跨境电商的商品要和大额贸易商品同等对待,一样走报检,贴中文标签和拿卫生证书,唯一不同的就是税。
4月份前两次的跨境电商新政
4月份的第一次有关跨境电商的海关新政于4月7日发布,规定从4月8日开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要缴纳三个税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之前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50元免征税额。
其中,如果每次购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下同),一年购物的完税价格不超过2万元,关税暂定为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征收70%。如果超出上述限额,则全额征税。
同时发布的还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中的商品能够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方式来进口,采用新税制,但清单之外的商品不能按跨境电商方式进口,仍然按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
清单中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比如纸尿裤、部分食品饮料、保健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化妆品等。值得注意到是,清单中配方奶粉一栏中的内容是“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实施注册而未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除外”,曾一度引发民众疑惑。
4月13日,中共财政部网站上又公布了以上清单的补充说明,主要是针对婴儿配方奶粉和化妆品。
其中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仍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方式进口,原因是相关的注册管理办法尚未制定完成。“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必须获得大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化妆品许可批件。
另外4月15日,中共财政部等部门又发布了第二批清单,共包括151个8位税号商品,其中生鲜、液态奶被列入其中。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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