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治下,冤案一桩接一桩。继海南陈满冤狱23年,申请赔偿966万实际获赔275万之后,近日,冤狱22年的福建男子许金龙向福建高院提出了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及各种申诉费用在内,共计989.6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与他同案的另3名“难友”也于日前各自提出了相应的赔偿申请,4人冤狱合计86年,申赔总额超过3,000万元。
澎湃新闻引述许金龙称:“法院已接收了我们的材料,目前我们在等法院立案通知。”
吊在窗边 打了12天13夜
1994年1月,福建莆田市忠门镇前范村一独居老人在家中被杀,钱物遭劫,同镇联星村蔡金森、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4人被警方先后抓捕。
《新京报》报导,许金龙、许玉森两人先是在北京被抓,不久被带回莆田,吊着打,不让睡不让吃。有一次,“背吊”的时间长了,不让他上厕所,许金龙尿到地板上,看守人员用鸡毛掸抹了尿,塞到他嘴里。不堪折磨,许金龙曾尝试磕向墙角自杀。
案件审理中,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第一次移送审查起诉时,公诉人拒绝起诉,后该公诉人被换掉,另换人起诉。
1995年6月,莆田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决蔡金森死缓,另3人死刑。上诉4年后4人终审均判为死缓。此后,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及家人不断申诉。
经过16年的艰难申诉,2015年12月,福建高院终于决定再审该案。2016年2月,福建高院再审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4人无罪。已于2014年8月出狱的蔡金森曾向财新记者表示,自己的有罪供述是在刑讯逼供下做出的,“把我吊在窗边,打了12天,13夜”。
再审中出庭作证的原证人陈国太,当庭否认了22年前公安机关以他名义出具的一份证言。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此前鉴定结果显示,该证言上的15个指纹,有13个不是陈国太的,有2个无法鉴定。律师称,这表明证言显然系当年公安机关伪造。
每一天都在死亡恐惧中度过
许金龙申赔刻意比陈满多提了20万,他对《南方周末》说,陈满只判了死缓,他在1995年被判了死刑,4年后才改判死缓,期间每一天都是在死亡的恐惧中度过,精神折磨远大于被判死缓者。
4年中,同监室的死刑犯有多人先后被执行死刑,根本不知道下一个被带出去的是谁。“只要法警一来带人,就生怕是自己,躲在被子里哭,那种煎熬谁能受得了?”许金龙说。许玉森也比陈满多提了10万元赔偿,他表示,在改判死缓前的4年多,每天都要24小时戴着脚镣手铐,穿衣、吃饭、上厕所都很痛苦。蔡金森、张美来的申赔金额均为700多万。
“虽然提了这么多,最终能赔多少也不知道。”许金龙说,不管赔多少也买不回他失去的青春,在牢里待了22年,再回到村里恍如隔世,父母双亡,老屋破败。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许金龙,现在暂住在三哥家中。他还要求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
许金龙案仅是冰山一角
中共建政以来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陈满,被指“杀人放火”在海南服刑,最终要“绕道”浙江高院才获判无罪。相比之下,许金龙案还能在福建本地被改判,“境遇”已是略好。
分析人士指,陈满、许金龙案浮出水面,仅是冰山一角,按大概率倒推,中共公安办冤案的“速度与能力”均令人心寒。即便推倒了一个“政法王”周永康,只要中共的邪恶机制一日不变,更多的陈满与许金龙还会源源不断出现。◇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朱涵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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