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新疆克拉玛依市女工程师、法轮功学员赵淑媛被新疆女子监狱迫害致死。赵因帮人写控告江泽民状被判刑5年;入狱2个月零9天后遇难。
病危急救不治
明慧网报导,7月19日上午,赵淑媛在新疆女子监狱第三次出现休克症状,被送往新疆医科大第五附属医院急救中心抢救。当日傍晚,医院送达病危通知书。
7月20日上午,监狱准备将病危的赵淑媛接回监狱。家属强烈要求继续抢救,并表示费用自行承担。7月22日上午,赵淑媛抢救不治去世。
此前,赵淑媛曾两次在监狱出现心衰昏迷症状。
6月26日傍晚,赵昏迷送医急救后苏醒,第二天早上即被接回监狱。
7月12日,赵淑媛再次出现昏迷,送往空军医院救治,其诊断为:病情危重。当时赵淑媛已无法下地,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都在床上。
第二天早上,赵淑媛亦被接回监狱。
狱中身体极度虚弱 申请保外就医被拒绝
2016年5月3日,赵淑媛被送往新疆女子监狱服刑,监狱进行强行恶性灌食,把她头发剃光,双手捆绑在床边。
5月31日,赵淑媛的两位律师会见她时,她已骨瘦如柴,体重不足三十公斤,身体极度虚弱,律师当时就提出为她办理保外就医,监狱予以拒绝。
6月23日,她儿子和律师再次提出办理保外就医,监狱以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为由再次拒绝。
帮人写诉状 被非法判刑五年
2015年11月5日,赵淑媛因帮助老年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被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公安局绑架,同年12月初移送克拉玛依区检察院,12月24日起诉到克拉玛依区法院。
从被绑架那天起,赵淑媛一直绝食抗议迫害,每天二十四小时被铁链子固定在床上,看守所警察强行恶性灌食。
2016年2月17日,法院却在没有给律师送达开庭通知书的情况下,非法开庭。
2016年3月7日,克拉玛依区法院非法判刑赵淑媛五年。
曾在新疆女子监狱遭暴行
赵淑媛,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安全环保监理公司工程师。
2002年,赵淑媛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九年。
2003年2月,赵被送进新疆女子监狱四监区九分监区。
狱中,赵淑媛曾长期遭吊拷和脚镣酷刑。面对种种无理迫害,赵淑媛以绝食抗议。
期间,恶警马玲气急败坏地给赵淑媛插管灌食,滚烫的饭食和开水直接就往赵淑媛嘴里倒,导致赵淑媛嘴里的肉被烫熟了,一绺一绺可以撕下来。
狱警还将赵淑媛食管插破,以致赵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说不出话。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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