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6日星期六

穗男申请无罪证明 惊闻已被处决15年

“按照字面意思,我是已经死了。”广州番禺市民陈先生遇到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7月份,他去当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遭拒,理由是他早于2001年因犯绑架罪被执行死刑。

据东网报导,7月29日,因工作需要,陈先生去富华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称,他于2001年犯了绑架罪,被广州市中级法院判了死刑,且已被行刑。但“犯罪讯息”仍清晰记录在全国公安综合讯息查询系统的文件里。

上述犯人记录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与陈先生的相同外,学历、住址等其它资料均有出入。

陈先生对此事百思不得其解。自2001年“被执行死刑”至今,他的生活一直正常,港澳通行证已正常办完,偏偏是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出现乱象。

此后,陈先生多次前往派出所咨询解决方法,目前虽已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如何改正电脑系统中的“被执行死刑”的错误讯息,警察称还要请示上级。陈先生担心此事会影响到自己今后的生活。

有分析质疑,事件看起来或许不那么简单。如果只是电脑输入错误还好说,但如果是人为输入的记录呢?陈先生是在为谁背了15年的黑锅?真正应该执行死刑的那个人现在又在哪儿呢?当时办案的警察、法官是否知情?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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