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确定,中国游泳选手陈欣怡的尿液样本呈阳性,决定取消其里约奥运会的资格。中国体育代表团称,将服从处罚。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18日确认,7日在里约奥运会赛内兴奋剂检查中,陈欣怡被查出氢氯噻嗪阳性,为兴奋剂违规,并给予其取消里约奥运会资格的处罚,而其在奥运以外的赛事,将交由国际泳联处理。
中国体育代表团发表声明称,对此感到十分遗憾,但服从对陈欣怡的处罚。声明还称,已责成中国游泳协会对事件展开调查。
在8月7日奥运女子100米蝶泳比赛中,18岁的陈欣怡获得第4名。她随后接受了兴奋剂检查,其药检查出A瓶氢氯噻嗪呈阳性,成为本届奥运会首位药检不合格的中国选手。陈欣怡目前已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了B瓶检测和召开听证会的申请。
结果,中国代表团18日正式接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陈欣怡的处罚决定。
据圈内人士介绍,氢氯噻嗪(Hydrochlorothiazide)属于一种利尿剂,医学上用于治疗水肿、高血压等症。这种药品本身不具备兴奋作用,但用此类药物能加大尿液的排出量,可在赛前减轻体重或稀释尿液中的违禁药物,从而掩盖运动员体内含有的其它违禁药物,因此也被列入禁用药物之列。
什么是血检和尿检,A瓶和B瓶?
BBC引述广东独立体评员吴泽宏的话说,陈欣怡的药检属于血检。血检出结果的周期稍长,而尿检第2天就出结果。一般来说,尿液中可能的禁药残留量会比血液中多,更可能验出禁药成分,因此目前禁药的检测主要是以尿检为主,血检为辅。
至于A瓶,就是指第一次检测。如果这次检测没有发现问题,就算过关了;如果查出呈阳性,运动员也承认服用禁药了,那就不需要B瓶了。
B瓶就是在运动员否认用药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一个申诉、再次检测的机会,因为一次取样可用于好几次检测。
如果B瓶未检查出问题,那就翻案成功。如果仍呈阳性,那就确定运动员已服用禁药,就再无机会申诉了。
中国队曾多次卷入禁药风波
中国运动员曾多次卷入禁药风波,尤其是游泳项目。《香港经济日报》8月12日报导称,中国泳队曾在上世纪80及90年代多项赛事上,爆出大规模使用兴奋剂事件:
1988年汉城奥运会上,中国泳队有11名运动员药检呈阳性;
1998年在澳洲珀斯举行的游泳世锦赛期间,中国运动员原媛负责携带全队使用的13瓶激素,在悉尼机场入关时被发现;
1994年广岛亚运会,11名中国运动员被查出使用禁药,其中7人是游泳选手,包括当年获得6枚金牌的中国泳手熊国鸣。中国队最终被褫夺12枚金牌;
此外,上世纪90年代曾横扫国际体坛的“马家军”,也被队内名将王军霞等曝出,该队逼迫队员大量使用违禁药物;
中国队使用禁药事件,最早可追溯到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当年中国女排主力巫丹尿检呈阳性,被取消参赛资格。
陆媒“新闻传播学研”微信公号近日发表了题为《中国队服用兴奋剂的黑历史》的文章,披露从1979年起,中国队就开始从上至下、系统地、有组织地推广服用兴奋剂,中共从上到下已形成了服用兴奋剂的“共识”。该文发表后很快被删除。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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