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陆司法部修订发布《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要求律师事务所不得放任、纵容本所律师实施六类行为,否则遭行政处罚。该《办法》一出台就遭到律师界的反弹。律师们称之恶法,要予以抵制,甚至称官方用管奴才的办法管理律师。
9月6日大陆司法部修订的《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执行。其中增设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如果律师事务所放任或纵容律师的六类行为将遭到行政处罚,包括律师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声援等方式,或者就个案召开研讨会,或者炒作案件等行为。
这个《办法》的出炉,被大陆律师们认为是恶法出台,连大陆党治下的媒体都看不过眼,予以负面报导。据财新网报导,该条款引起律师界意见反弹,律师事务所多位主任表示,对律所的监管要求过于苛刻,不符合律师行业市场化发展规律。
报导引述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的观点:条款中“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等规定缺乏法律依据且实践中难以认定。
王律师反问:“什么是歪曲,什么是误导,聂树斌案件,大家能不能说?遇到公共事件、大家能不能说呢?”
报导也引用宪法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的观点,律师诉讼之外的思想、言论,看是否违反既有法律,如果这些言论是合法的,那么就受《宪法》言论自由的保护。“司法行政机关和律所没有必要在国家法律之外额外管制律师的言行,也确实无权力管。”
他认为,法治的进步很大程度上要靠社会舆论。“中国目前需要律师勇敢执业,司法机关如果没有犯错的话,完全可以不受舆论的影响,而不应该控制律师的行为,禁止其将真相披露给公众。”
北京的黄汉中律师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非常赞同张千帆老师的观点,《办法》对事务所和律师非法设定义务,没有宪法和法律依据。用行政规章限制律师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荒唐而且无效。”
他指出中共当局出台这个恶法的目的:“有人打你的时候,你不能喊疼,更不能大家一起喊,这才是好奴才,但不是好律师。用管奴才的办法管律师,是制定这个《办法》的真正目的。”
北京的余文生律师向大纪元记者表示:“司法部的这个新的规范其实是盗法行为,实际上应该叫部门规章。可它涉及到一些内容、涉及到一些辩护,比如什么邪教、什么律师举牌很多方面,要事务所承担责任,说你没有制止律师行为。实际上将律师的个人行为舆律师事务所绑在一块,包括律师一些个人非律师执业行为也都绑在一块,限制了律师个人自由。”
他强调,“这是一个典型的恶法。虽然不是法律,但它行使是恶法禁令,所以我觉得对这个恶法要坚决抵制。”
他还表示,这个恶法的出台既没有征询律师的任何意见,也没有得到人大部门的批准,只是司法部发的一个规范性文件,它没有任何的审批手续,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这是极其专制的一种体现。
“实际上就是缩膊律师的手脚,律师不能通过一些正常途径发声的话,那还要律师干什么。现在中国本身就是一个专制政府,再把律师的声音压制住,那就什么都没有。”
据维基百科介绍,财新传媒(英语:Caixin Media)是大陆一家主营财经类新闻的传媒集团,由《财经》杂志前总编辑胡舒立发起创建。财新传媒有财新网(caixin.com)、《新世纪》周刊、《比较》杂志、《中国改革》杂志等;总发行人兼总编辑胡舒立被西方媒体誉为“中国财经界最危险的女人”。香港《苹果日报》曾报导胡舒立与王岐山关系匪浅,财新传媒创立在王岐山支持下已成业界翘楚,有不少重大政经独家新闻。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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