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1日星期六

谢阳 你的眼泪是生命的盐

作者:青石律师

读谢阳会见、刘正清律师笔录,心怀悲愤。特别是读到谢阳说他刚被抓时特务告诉他说‌‌“我们这次抓了很多律师,已经在浙江被抓了‌‌”,谢阳说‌‌“他们用我女儿的生命来威胁我,当我听说张磊律师也被抓了时,我哭了,哭了很久,我被抓时张磊律师的小孩才出生一个多月‌‌”,我更加悲愤难抑,眼冒热泪。我感激于身陷囹圄的谢阳对我的同仁之同情。我知道谢阳这眼泪,是为我而流。我知道这眼泪,并不是懦弱,而是知道绑匪无底线的残忍之后难以抑制的悲愤。

读会见笔录,知道了谢阳这一年半多以来所遭受的无尽的屈辱、难忍的折磨、非人的酷刑,我的心几乎在滴血,就像你亲眼看到自己的战友正在被敌人折磨得半死不活一样。

但是谢阳挺过来了,在遭受那么多屈辱之后,仍然屹立不倒。一边是‌‌“认罪立功给出路‌‌”,一边是可能的重刑,谢阳决绝的选择了遵从自己的良心:我为民维权,追求法治进步,我无罪!要我诬陷同仁,没门!

笔录体现,特务最开始审讯时,把谢阳参加‌”团‌‌“的事情当成了重点,在审讯者口中,中国人权律师团成了‌‌”反党反的组织‌‌“,里面的律师都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该不该反对我此处暂且不论,仅就我所知的人权律师团简说几句,中国人权律师团是由王成、唐吉田、在2013年9月13日倡议成立的依法促进人权保障的松散性网络协作平台,并无组织性,中国律师可自由宣示加入或者退出,其宗旨在于依据宪法明文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推动中国的人权保障和法治进步。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么一个既非组织、亦完全依法进行一些保障人权事务的松散性协作平台,在特务嘴里竟然成了一个罪状,竟然成了对谢阳最初的主要侦查方向。

不过,今日中国,在很多基本概念的定义上,‌‌”党‌‌“和‌‌”人民‌‌“持完全不同的立场,只有明白了这一点,你才能理解很多看上去完全无法理解的事情。

谢阳会见律师的笔录中,多次出现有哭的记录,包括谢阳被折磨得生不如死时的哭泣、谢阳听闻外界朋友对他关切时感动的哭泣、听闻审讯者诈他我也被抓时同情与激愤的哭,这些哭泣,并没有让我认为谢阳是一个软弱的人,而是让我更加敬佩谢阳在无边的恐惧中所展现的巨大的人格力量、崇高的勇气。

我实在难以想象,刚烈正勇如谢阳者,得承受了多少难以言说的羞辱才能屈从于审讯者的淫威,含泪自污,外表粗鲁而心细如发的谢阳,在酷刑之下被迫‌‌”认罪‌‌“又经历了怎样的内心苦痛。

我曾亲耳听闻谢阳的勇直,那是他代理的一起执行案件,合理合法的要求,执行法官已经写好的执行裁定就是不交院长签发,多次交涉无效后谢阳一怒之下自己从该法官的桌上抓起裁定文稿直奔院长办公室要求院长依法签发!谢阳因此被长沙一家法院罚款五万元;我也曾亲眼看见谢阳不堪被辱而冲冠一怒,有一次我和谢阳等律师一起去到省司法厅,就某个案件进行交涉,是时谢阳的律师执业证正被湖南省司法厅刁难而转所不成无法执业中,交谈中,湖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的某处长有意嘲讽谢阳‌‌”律师这样讲话不好,奥,你谢阳呀,你现在反正也不是律师了‌‌“,正怒于律师转所被面前的人卡的谢阳,闻此实在难忍心头怒火,刷地站起来一步上前左手抓住某处长的衣领右手扬拳就要狠揍,幸好边上众人及时拉开,才免除了发生在湖南省司法厅内的一场冲突。

刚烈如此的谢阳,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六个月里,该承受了多少生不如死的折磨?以致才多次流下了堪比膝下黄金的眼泪?特别是在审讯者面前!

但这不是谢阳的耻辱,而是审讯者无耻地犯下酷刑等反人类罪行的证明。谢阳的眼泪,表明谢阳还是一个正常的人,比之于对其施加酷刑者,更证明了谢阳的人性远高出于审讯者的兽性。

此时又想起鲁迅的话: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他们是中国真正的脊梁。哭过之后的谢阳,擦干了眼泪,战胜了恐惧与诱惑,重新站立起来:我—不—认—罪!

谢阳说自己只是为民维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他的认识朴素无华,也确实符合他自己以及大多数人的正常情感意识。但是某些欲陷之入狱的人不这么看,于是才有了谢阳的被起诉。而特务系统一再的要求谢阳认罪,其实早已经充分地表明了谢阳完全无罪!

如果有人对谢阳是否有罪还有任何的疑问,只需要想一想司马迁有罪吗?岳飞有罪吗?袁崇焕有罪吗?就明白陷入‌‌”诏狱系统‌”的谢阳之完全无罪!不管谢阳最后会不会被当下的中国法院判决有罪,在我心中,在世人心中,在历史之中,谢阳都是无罪的!

谢阳的男儿泪,是一个无罪却待罪在身的人激愤的眼泪,是对迫害者的控诉,是对酷刑的反抗,是对终极正义的渴求与坚守。

眼泪是生命的盐,流过之后,生命才更加厚重与坚实!神或命运选择的人,必将光耀大地。

2017年1月19日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赵亮轩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标签:, , , , , , , , , ,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