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中共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卢恩光受调查,成为18大以来司法系统落马的首个部级官员。卢从一名科研工程师、国企高管、县官,再到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二把手,又进入国务院的人社部、司法部等部门,四次诡异跨界高升。
卢恩光为司法部“首虎”
2016年12月16日早上8点,中纪委网站发布通告称,中共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卢恩光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调查。卢恩光是18大以来司法系统落马的唯一部级官员。
3月2日至4月30日,中纪委第六巡视组对中共司法部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2日,中央巡视组向司法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档案造假、瞒报个人事项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因公出国(境)团组用“阴阳批件”延期改道,一些单位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罪犯转押服刑等方面腐败行为易发多发。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转中纪委、中组部和有关方面处理。
具讽刺意味是,反馈会后,中共司法部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卢恩光是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但他没想到,自己就是被整改的对象之一。
据大陆《新京报》微信公号“长安街知事”的文章说,卢恩光落马来得突然,中纪委通报时,卢恩光的职务、简历尚未从官网上撤下。
逾百名律师联署罢免吴爱英
卢恩光是中共18大以来司法系统落马的唯一部级官员。此前,政法系统中的公安、法院、国家安全等部门,都有“老虎”被打下。中共司法部的贪赃枉法,一点不逊于其他部门,从聂树斌案就能看出一斑。比如中共司法部长吴爱英就是丑闻缠身,不过尚未落马。
2016年六中全会期间,有多名省部级高官缺席六中全会,其中包括中共司法部长吴爱英,引发外界关注。
10月,大陆逾百名律师和普通公民曾联署发起“罢免吴爱英司法部长职务”呼吁行动。联署行动发起人表示,中共司法部领导层长期集体对抗宪法、法律,而新出台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正是引发舆论反弹的导火索。
2003年吴爱英被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提拔到司法部,2005年升任部长,掌权至今逾十年。吴爱英除了被中国律师界毫不避讳地斥为法盲,一名北京学者透露,李克强对“坏了国务院声誉”的吴爱英一直不满意。
据悉,中共公安和司法系统都属于政法领域,曾被江泽民集团、前政法委书记罗干、周永康等人长期操控。
习近平上任以来,对这两大领域进行整顿,并不断推进司法改革。习近平曾多次提到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
中纪委先动卢恩光,无疑是对吴爱英的警告。
仕途四次跨界晋升江系背景深
1964年出生的卢恩光其仕途非常诡异,四次跨界高升。
时事评论员陈思敏分析称其江系背景很深。据卢恩光履历,其仕途概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2001年3月以前,卢恩光19岁当上民办教师,他钻研科学技术,在科仪厂搞出了50多项科研成果,其中28项获国家专利。同时在此期间,卢还担任过山东省方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山东省阳谷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山东省政协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
第二阶段是在2001年3月至2007年6月,卢恩光离开工作多年的山东到北京,并进入传媒及投身公益机构,先后任华夏文化出版集团筹备组副组长,华夏日报社长(媒体亦曾写为华夏时报)、党委书记,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在这期间曾挂职四川省遂宁市委副书记。
第三阶段是在2007年6月至2009年5月,卢恩光前进中央到国务院任职,先后任劳动保障部(人社部前身之一)办公厅巡视员兼副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巡视员兼副局长。
第四阶段是在2009年5月至今,卢恩光由人社部转任司法部,先后任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副主任兼人事警务局长,并于2015年11月任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文章分析说,卢恩光从一名科研工程师、国企高管、县官,再到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二把手,又进入国务院的人社部、司法部等部门,突显其仕途跨界领域不少,幅度也不小。他常被越界提拔且很快,少不了官场“贵人”。
所以进一步检视卢恩光仕途每个阶段相对应的时任上级或高层。卢在山东起步阶段,频获地方与全国性大奖,以及主持管理山东省方舟集团公司,均在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任上。
卢后来跑去担任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当时的中央主管是国务院副总理、当时国务院残工委主任回良玉。特别是卢在这个位置与工作业务上,不仅多与人社部、民政部、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中宣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合办宣传活动、颁奖大会。
新闻显示,卢透过这些活动与出席或讲话的时任领导如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回良玉等人多有接触,一路上接触的不少高层多是江派大佬。
之后当卢恩光改往司法部任职时,司法部已由江泽民提拔至此的吴爱英掌权。
在卢恩光落马公告中,照例没说他所犯何事。但可以预见的是,司法系统不论反腐还是人事应该都会有大动。
来源:djy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