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

中共官方文件首现“709事件” 维权人士遭拒发护照控公安

2017年3月16日,陕西维权人士吕动力(右)就千阳县公安局以“其涉嫌参与”为由,拒绝签发和港澳通行证一事,与代理律师余文生(左)到千阳县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吴亦桐提供)

2016年12月,的代理律师覃臣寿(右)与江天勇的父亲(左)多次赴长沙公安局交涉。(吴亦桐提供)

2017年3月14日,陕西维权人士吕动力(左)收到千阳县公安局不予签发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通知书,该通知书中明确点名“709事件”,这也是文件首次使用“709事件”。(吴亦桐提供)

2017年3月16日,陕西维权人士吕动力对千阳县公安局的行政起诉书。(吴亦桐提供)

维权人士吕动力周二(14日)收到陕西千阳县公安局不予签发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通知书,而通知书上注明“因其涉嫌参与709事件,并多次在北京参与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13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签发护照及港澳通行证”。该法例是指“有关部门认定出境后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这是中共官方文件中首次使用“709事件”说法,早前中共官方一直使用“王宇案”、“周世锋案”等名称,包括今年两会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检察长曹建明,以709案邀功时也仅称“审结周世锋等颠覆国家政权案”。709事件是民间对中共当局大规模打压维权律师的统称,今次官方直接引用令人感到奇怪。

吕动力委托律师余文生代理案件,周四(16日)向千阳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法院收下有关材料,但能否立案仍是未知之数。

余文生在接受本台时表示,早前他亦因709牵连而无法出境,但当时官方并未明示与709有关。既然今次官方文件明确指出“709事件”,案件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以依法要求当局打开“709事件”的暗室之门。

余文生说:官方的文件中从来不提到709,709这个名词主要是民间在提,现在没想到当局也在使用709,肯定当局内部在使用。千阳县公安局可能把内部文件发出来了,以通知书的形式,这个意义相当大,当局必须明确说明709事件到底是1个甚么事件?709事件为甚么就不能颁发护照?有关部门就可以说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国务院有关部门到底是甚么部门?当局都要说明白。

另外,江天勇的代理律师覃臣寿接广西律协通知,称律协周五(17日)下午会就覃臣寿早前提交的1份江天勇遭官媒抹黑律师声明进行听证,律协以内部为由,拒绝覃臣寿参加讨论。南宁律协在本台电话访问时,坚称是内部会议。

南宁律协工作人员:今天(周五)我们开的是我们内部会议而已,是我们的副会长跟他(覃臣寿)了解一下情况,具体的案件我们这边是不清楚的。

覃臣寿接受本台采访时透露,他接到律协通知后即在社交媒体发布讯息,疑北京国保得知消息后对律协作出干预。他指种种迹像都显示,709案是全国1盘棋,包括律协和公检法司听命于北京指令行事。

覃臣寿说:去到律协的时候他们那副会长见到我有点惊慌失措,会不会是受到了1个国保的警告?确实是全国1盘棋,我估计是北京那一方所谓的专案组,他们决定不给律师会见,目的就是阻碍真相的披露。

覃臣寿认为709事件发展至今,地方各部门虽然不得不按指令行事,但也表现出互相推诿,谁都不想为北京当局炮制“709事件”背书的局面。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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