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辱母杀人案引发大陆众多网友声讨,中共最高检随即宣布介入调查,虽然在中共司法制度下导致高法目前不能介入,但中共“首席”大法周强却一直抵制司法改革。近期周强还公开反对“司法独立”。美国媒体人、阿波罗网特约评论员“在水一方”表示,此案是又一次给习近平整肃政法系的好机会,如果处理得当,不但可以清洗内部敌对势力,而且还能赢得民心。
综合大陆媒体报道,山东聊城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于3月26日权威发布称“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
随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宣布已经受理该案二审,将会依法处理。3月29日官方微博*山东高法发布消息,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合议庭已于3月28日通知于欢的辩护人,被害人杜志浩的近亲属、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前往查阅案卷。
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介入,而最高人民法院却按兵不动的原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方圆》杂志微信公众号3月28日解释道:“法院系统依托审级制度保证审理的公正性,中共四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上级法院非因法定原因不能干预下级法院正在办理的案件,否则审级制度就会形同虚设。而最高检能够在此阶段介入的真正原因是“检察一体化”原则。这一原则是指中国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整体对外独立行使检察权。”
虽然是在中共司法制度下导致高法目前不能介入,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庭在宣判时,避重就轻,对该案中于欢护母、警员不理等情节只字不提,也引起了排山倒海的民愤。
美国媒体人、阿波罗网特约评论员“在水一方”认为,虽然中共最高检察院对最高法不介入做出解释,但大家都知道中共的法律之上是政法委,所以这也只是一个说辞。
中共“首席”大法官祸国殃民
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是中共“首席”大法官,在今年1月14日出席中共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时称,“要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及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绝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等。
周强的言论立即引发舆论的炮轰。法学学者贺卫方和张千帆先后发声,指出周强是在开历史的倒车,是真正的祸国殃民。
公开资料显示,周强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曾与令计划同在团中央任职,因此被外界认为是〝团派人马〞。2013年3月,周强任最高法院院长;而令计划2014年12月落马,2016年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海外中文媒体的评论表示,周强没有相关的专业经历,所以他是不符合首席大法官资格的。
在习近平推动司法改革后,聂树斌案、内蒙呼格案等多个沉冤多年的人命大案终被昭雪。但是外界发现,最高法院的司法改革进程依然缓慢,雷洋案的处理更被认为是司法系统对习近平的公开搅局。
分析:习近平的机会来了
美国媒体人、阿波罗网特约评论员“在水一方”表示,“这个案子是又一次给习近平整肃政法系的好机会。这是继“雷洋案”后引起海啸式民愤的案子。在大陆某知名网站的民意调查中,参与调查的人数高达数百万之众,90%的人认为,于欢正当防卫成立,应该无罪释放。”
值得关注的是此案的几个时间点:案件发生在2016年4月14日;2016年11月21日,于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3月23日,《南方周末》刊登报导"刺死辱母者",使这一案件在中国社交媒体上"刷屏",成为近期令人最为关注的法律案件。
“在水一方”分析:“案件能在一年后被高调报道,一个原因是中共高层并没有想封口。而山东聊城一个地方的消息能被《南方周末》报道,除了没有下禁令外,还有可能是被默许的。而且此事至今为止,虽然民意一直在发酵,但大陆媒体并没象以往一样被封杀。
“政法系在江泽民、罗干、周永康治下的这些年中,已经变成了利益集团和权力中心,后来又成了对胡锦涛、习近平的威慑力量,已经对如今的统治者造成了威胁。习近平上台后,虽然对政法系有所清洗,但并未达到为其所用的目的。
“政法系这些年来无法无天,倒行逆施。在民众中呼声很高的‘雷洋案’处理失败后,这正是习近平能彻底清洗政法系最好的切入点,不但可以清洗内部敌对势力,而且还能够顺应民意、是赢得民心的大好时机。”
阿波罗网白梅报道
来源:阿波罗网白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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