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江西明经国抗强拆血案 村民批死者是大贪官 揭党媒造假

作者:苏智敏

江西省赣州市农民明经国因抗而杀死官员,宛如贾敬龙案重演而引起广泛关注。3月21日上午,赣州市南康区委宣传部微博发布通报再次否认有强拆,称是明经国“误以为”要拆自家房,才引发后续事件发生。有当地村民透露官方说谎,直言死者是大贪官。

中国江西网发表的明经国“空心房”图片

2017年3月18日,明经国被抓时满脸鲜血

当地贪污严重

官方通报称,当明经国的两户邻居的“空心房”被拆完,挖机停止作业后,明经国看到挖机停在自家“空心房”旁,“误以为”要拆自家房,就抡起镰铲将挖机玻璃砸碎。乡人大主席卓宇警告明经国是故意损坏财物,要报警后,明经国趁卓宇接打电话时,举起镰铲砸向卓宇头部,接着不顾村阻拦,续用镰铲打卓宇头部,并在事后逃离现场。而卓宇因伤势过重,送医后不治身亡。

通报为照片中明经国被捕后,头部为何流血做了解释,称公安抓捕明经国时,逃脱无望的他,捡起石块击打头部企图,导致头部出血。通报最后又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则官方通报,被中国多个媒体转载报导,案件从原先的强拆,到变成“误会一场”,有了统一的口径。但民众的留言,普遍是不相信官方的说法。

而地方媒体中国江西网提供明经国自家“空心房”侧拍的照片,要证明官方没有强拆,但网上有张从上空拍的照片,却显示明经国的“空心房”屋顶,有一侧已被破坏。有网友讽刺:“看来拆没拆关键看角度。”

明经国的儿子明帮伟也向媒体及自愿免费代理的刘文华律师和郭莲辉律师表示,明经国家从未收过类似会强拆的通知,也未与当地政府签定任何拆迁协议,当看到挖机正在挖自家的瓦片,父亲上来制止才发生后续的事件。明帮伟还透露,弟弟当时有拍照片和视频,却在被警方拘留时,遭警官删除。

另外,有不具名的当地村民向境外媒体透露,明经国头上的血是刑警抓捕时,用石块砸的,官方却对外谎称是明经国自己砸的,而当地政府已警告居民不许对外泄露相关。这位村民为明经国抱屈,直言死者卓宇是个大贪官,乡下的官员都贪污好几百万,却没人来查。当地很多村民的房子都没拿到钱,全被贪污了。

缺乏法律依据

明经国的案子,引来社会普遍同情,除了律师刘文华和郭莲辉外,还有多名律师表示愿意免费代理明经国案。对拆迁维权有较多经验的王才亮律师也有此意愿,他已发文指出当地对“空心房”整治的理由及操作面,缺乏法律依据,与法不符。

王才亮律师表示,明经国案有媒体引用官方通报提到《国土资源法》及相关规定,称“空心房”是一户多宅的闲置房,而省市统一部署对“空心房”开展大力整治。

对于这个通报,王才亮律师指出,中国没有《国土资源法》,“空心房”也律用语,当然没有行政法规作依据。即使援引《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文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也无法证明当地的拆迁行为合法。因这两条规定是1998年修改时才成为法律,对之前的农民宅基地没溯及力,亦无约束力。同时,法律没有规定农村普遍存在的“一户多宅”的情况如何处理,因此基层的强拆行为不符合《立法法》第八条、《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及《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同时,王才亮律师还发现,2016年7月18日有份官方文件是要求各县市区要以乡镇为单位,在当年7月底前完成农村“空心房”全面调查摸底,但在文件附件中,却已列出赣州市当年度的“空心房”整治任务表。同时,在网上还查到南康区农村“空心房”整治任务为拆除459,466平方米,占整个赣州市拆除任务3,000,000平方米的十分之一多一点。

王才亮律师认为,在摸底调查未完成的情况下,直观的数字目标考核已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而“空心房”拆除任务与矛盾激化后的后果,最终也都落在基层乡镇干部身上,使基层干部走上绝境,让死者卓宇成了上级违法行为的受害者。

来源:博谈网

本文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