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山西司法厅副厅长苏浩涉贪被判刑13年。苏浩不仅被控受贿5600万余元,向前山西太原市委书记申维辰行贿,还在处理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白培中被抢劫案中滥用职权。苏浩甚至在山西省前中纪委书记金道铭被“双规”前,向其通风报信,致使金道铭的大量财产被提前转移。此外,据当地揭露腐败行为的记者李建军披露,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中,参与打人的奥迪车司机苏楠有可能是苏浩的私生子。他还披露苏浩有一个情人叫赵燕燕,且给苏生了一个儿子。
媒体人曝光苏浩的私生子
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中,山西媒体人李建军直指打人的奥迪车司机苏楠,可能是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的私生子时,遭到不明身份人员围攻。
2011年9月14日名为“苏家人自曝家丑”的网友在微博上再曝猛料,称李建军的说法属实,苏浩确实有个情人叫刘燕燕,并有私生子。该微博还称,苏还在太原利用职权敲诈了很多企业近亿元巨款。
该微博称,曾经到公安厅找苏浩闹事的女大学生叫刘燕燕,又名刘慧,是山西省河曲县人。刘父是河曲县县委党校退休干部刘建明。河曲县城人人都知道,刘燕燕傍上了省公安厅领导,发了大财,开着好车,在太原、北京都有房子,很有钱的样子。
该微博还称,据河曲县知情人在百度贴吧上披露,刘燕燕没有结婚,但有一个十多岁的孩子。近年来,刘燕燕很少回家,长期在北京生活。有苏浩在忻州工商局工作的同事披露,刘燕燕是山西大学艺术系的学生,为了安排工作委身与苏浩,苏浩也给他安排了工作并答应娶刘为妻。苏浩2004年调到太原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后,另有新欢,忘了对刘燕燕的承诺,想甩掉她,躲着不见她。
刘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困难,万般无奈下跑到省厅闹事。据公安厅工作人员爆料:那时刘天天到大门口堵苏浩,苏浩白天都不敢去上班,找苏浩签字很困难,只能晚上去办公室签。
该网友还称,苏浩安排保卫处的人赶她走,刘燕燕哭喊着说:“儿子找爸爸有错吗?”时任厅长杨安和考虑到影响太坏,安排计财处一个姓成的副处长,把刘燕燕安排到山西饭店住下,让苏浩和刘谈判私了。苏浩作为一名重要的公职人员,有必要就此事向公众做一个清清楚楚的交代和说明。
曾是《山西晚报》记者的李建军于2011年9月10在其博客的文章中李建军表示,他不怕被起诉,也认为对方起诉他诽谤的理据并不充分,他在文章中直指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中,参与打人的奥迪车司机苏楠有可能是苏浩的私生子的消息,是由苏楠在公安厅的某些高层同僚在酒后爆料得知。李建军说,他没有表示传言是十分真确,只是建议用亲子鉴定这种方式辟谣,不明白为何还能构成诽谤。
此外,苏浩还被曝在山西、北京等地有多处房产,和山西电视台一女记者有一个8岁的私生子……
苏浩被判13年徒刑,在白培中被抢劫案中滥用职权
1月8日,山西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苏浩受贿、滥用职权、行贿案宣判,其被执行有期徒刑13年。
据通报,1997年至2014年,苏浩利用担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忻州市公安局局长、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大同市公安局局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00万余元。
2011年11月,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白培中家中被抢劫,苏浩在办案过程中违规指使太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戴来伟在抓捕现场对赃物不清点,减少被抢财物数额。
白培中的妻子报案称被抢财物300万元,随后有爆料称白培中家被劫近5000万元。
2012年12月13日,白培中家中被抢劫案经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白培中贪污、被抢财物价值为1078万元,其中包括5876870元人民币、17000元美元、85390元欧元、300070元港币、5000元加拿大元;银行卡余额人民币1285714.39元;金饰品、金条价值1193223元人民币;玉器31件价值927450元人民币;手表10块,价值395090元人民币;银元356块,价值人民币242080元;三星、诺基亚手机各一部,价值9269元人民币。
2006年至2014年,苏浩为谋求担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长及调离山西省司法厅到企业任职,向申维辰行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万余元。
2016年10月11日,申维辰被判无期徒刑。申维辰被控受贿近亿元。
官方通报,1992年至2014年,申维辰先后担任山西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晋中地委书记、晋中市委书记、山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太原市委书记、中共中宣部副部长、中共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等职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近9541.97万元。
苏浩1995年开始进入警界,由朔州市工商局副局长转任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此后曾任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局长、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并于2007年2月至2008年4月兼任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局长,2008年4月至2011年兼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局长。2011年11月苏浩任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
2014年4月,陆媒报导,山西省原公安厅副厅长苏浩被抓捕双规。
给金道铭通风报信
据《中国新闻周刊》2014年9月曾报道,山西省煤炭系统一位处级官员表示,在山西官场流传着一种说法:苏浩与金道铭关系密切,在金被“双规”前,提前获知消息的苏浩向其通风报信,致使金道铭的大量财产被提前转移。
2006年,金道铭调职山西,出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0年升任山西省委副书记,之后又先后出任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4年2月27日,中纪委宣布对金道铭进行调查,他当时的身份是山西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党校校长,成为中共十八大后第一个被查处的山西省部级高官。之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太原市委原书记申维辰也因涉嫌贪腐落马,引发了山西官场的第一波强震。
作为山西省委的主要领导之一和省纪委的负责人,金道铭在反腐方面既承担着主体责任,又承担着监督责任。据一些山西省官员反馈,金道铭在反腐上有些说得很多,做得很少。他常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话,是“拒腐蚀,永不沾”。但到了实践中,反腐就变成了可轻可重的个人裁量。山西省先前有两个在全国产生影响的腐败案件——“房媳”案和白培中案,均被认为处罚太轻。据知情者透露,金道铭主导了这两个案件的处理,并在其中有不当行为。这也成为导致金道铭落马的一个线索。
阿波罗网孙瑞后报道
来源:阿波罗网孙瑞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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