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专门从事反贿赂法律业务的律师表示,今春中国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国家监察制度,加大反贿赂执法力度,这将加大外国公司在华经营风险。
中国政府将成立反腐机构国家监察委员会,该委员会将与中国政府的司法、行政和立法机构平级。主要在亚洲从事尽职调查、调查和商业情报业务的Blackpeak Inc.发布研究报告称,国家监察委员会实际上将成为“第四种政府机构”。该委员会工作人员将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纪委)合署办公。
去年10月份, 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会议期间发表讲话称,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预计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将在今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从而将2016年11月率先在北京市、山西省和浙江省开展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广到全国。
美国吉布森律师事务所(Gibson Dunn& Crutcher LLP)负责香港业务的合伙人Kelly S. Austin说,中国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重大意义在于,它会大大扩展此前的党内纪律监察机制(即中纪委)的范围,中纪委主要负责党员的监察。
Austin周二在一个以新兴市场反贿赂执法情况趋势为主题的网络直播中说,国家监察委员会将覆盖所有公职人员,而后者的定义非常宽泛。
Austin称,从国家监察委员会或地方监察委员会对政府官员(索贿方)的关注程度来看,他们也将关注贿赂款的来源,从而使得风险波及跨国公司直接或经由第三方行贿的行为。
经营、信誉风险
Blackpeak分析师Chucheng Feng在接受采访时预计,企业所有者可能面临经营和信誉风险。他表示,虽然国家监察委员会没有权力调查或逮捕私营部门的人员,但他们在进行调查时可以走访和调查民营企业的办公室,有可能发现这些公司的不当行为。
Austin称,该委员会将能够冻结资产、扣押财产和涉事人员。她说,这完全是法外处理程序,不完全透明。
瑞格律师事务所(Ropes& Gray LLP)驻香港的合伙人杨咪咪(Mimi Yang)说,等相关立法获得通过后,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细节将变得更加清晰。她说,立法将明确该委员会的确切权力,预计该委员会处理的头几个案子将引发高度关注,人们很想知道该委员会所瞄准的对象。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 LLP)大中华区争议解决业务主管Melvin Sng认为,鉴于政府对经济的深度干预以及国企数量庞大的情况,一个关键问题是,这个新的委员会将如何界定公职人员。
Sng说,与中国国企打交道的西方企业要有所准备,应该评估公司内部政策,看看是否存在可能被视为贿赂的行为,比如说招待客户的娱乐活动。
来源: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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