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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政府正酝酿修改法例,规定只有中国籍的法官可审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此举引发律师公会反对。有民主派人士认为,相关计划是基于政治原因。
澳门政府早前就修改《司法组织纲要法》文本向澳门律师公会作咨询。当中建议,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需由中国籍法官审理。
律师公会主席华年达接受当地媒体访问时表示,为某一犯罪类别设立特定的法官群组,违反《基本法》及澳门的基础原则。他援引基本法第85条表示,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法庭,但没说可设立特定法官组。认为建议有歧视成分。
反对建议的澳门大律师飞文基指出,以国籍区分法官案件审理的范围并不公平,因为没有理由不许外籍法官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他反问,这是否暗示只有中国籍法官才可维护中国的国安问题?而且这样会使人觉得法官会偏袒自己人。
澳门立法会民主派议员苏嘉豪担心澳门的司法独立会受到损害。
苏嘉豪:根据基本法87条相关程序,有独立委员会去征选推荐法官。如果在独立程序机制上面建立筛选的机制,将对司法独立会有一些影响。
另一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吴国昌相信,澳门政府的计划是基于政治考虑,彰显国家的权力可以超越程序的限制。
吴国昌:目的是可以表现中央政府的权力是不受控制的,其他的力量不能控制它。它用这种方式建立超越传统权威。如果大家都习惯了,它觉得可能对它来说非常舒服。
来源:RFA
原文链接:大变天!国安案件仅限中国籍法官审理 - 图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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