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报连发两文定调娱乐圈,暗批范冰冰范丞丞。大陆每年的影视娱乐市场投资约3800亿人民币,其中约70%为艺人影酬,远远高于好莱坞的10%到20%,并高于亚洲最高报酬韩国的30%。对此,台湾资深制作人李方儒表示,这个比例从专业角度看太夸张。台湾财经专家许嵌煌认为,大陆影星的阴阳合同等,实为一种洗钱手法。
有媒体认为,在中国,导演当老板、演员成富豪,演艺界人士转眼就是成功商人,并非都是“财商高过演技”的传奇,其背后很可能隐藏“洗钱”暗流。
范冰冰去向如今是个谜(图源:VCG)
北京时间9月11日,中共党报《人民日报》连发两文提到中国娱乐圈的不正风气,一个是“明星高片酬”,一个是娱乐圈“娘炮”现象。这两方面的代表就是娱乐圈的热门人物范冰冰和弟弟范丞丞。
《人民日报》第23版中《限制畸高片酬的思考》一文指出,畸高片酬是行业问题的表征而不是根源,如果把市场中出现的结构性问题完全归因于演员,并不符合实际情况。
同时,文章也特别强调,明显超过正常范围、达到“天价片酬”层级的演员毕竟是少数。
这里的“少数演员”被指就是自6月份消失至今的范冰冰。
《人民日报》第13版中《让年轻人都阳光向上》一文再次聚焦中国当下热议的“娘炮”问题,虽然文章没有点出这个词,但满篇都是要求青年男子做“真正男子汉”。
“乐华七子”成员个个都是“小鲜肉”(图源:@范丞丞Adam0616)
范冰冰弟弟范丞丞自出道以来就被帖上“小鲜肉”“颜值高”而频上热搜,尤其所在的“乐华七子”更被指成为“娘炮”的集结地。
如今,中共党报两篇文章都涉及范冰冰和范丞丞,可见,范冰冰的确出了“大事”。
畸形的中国明星影酬
台湾资深制作人李方儒日前接受台媒采访称:“华谊兄弟是大陆最早的娱乐公司之一,很早就成立了。大陆还没有经纪公司的时候,华谊就签了一大堆人。他为了达到绑住这些人的手法,就是用股票。”
“大陆一整年的娱乐份额,差不多投资在3800亿人民币。这么多的资金大约有70%是落到了艺人的口袋里,折合为2800亿人民币,从专业角度看实在是太夸张。好莱坞艺人(获得报酬)差不多是10%到20%,就算相对较多的韩国最多也是到30%。”
华谊兄弟传媒深具军方背景,其股东包括:王中军(35%)、王中磊(11%)、马云(11%)、江南春(5%)、冯小刚(2%)、黄晓明(1%)、李冰冰(0.2%)、张纪忠(2%)以及其他少数股东签约明星如张函予、陈思成、罗海琼、胡可、何琢言等。
影视圈洗钱法
2018年北京当局对大陆整个演艺圈进行大清洗和彻查,大陆普通非一线明星片酬高达1千万人民币,一线明星更动辄以亿计,其背后正是洗钱的黑幕。
台湾财经专家许嵌煌日前接受台媒采访称:“实际上中国大陆影视圈通过阴阳合同来达到洗钱的目的。比如我给你股票然后你拿钱来买,用这种方式把一些钱转出去。所谓的大陆娱乐公司(如华谊兄弟和唐德影业)通过上市公开发行后,这些娱乐公司约通过四大手法来达到影视圈德行贿和洗钱。”
“第一种手法,娱乐公司上市前更改账目,改帐过程也会涉及到有证监会内部人员参与。也就是证监会本身作为监督机关,其内部人员接受贿赂之后对你(娱乐公司)的账目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去了。”
“第二种手法,协助相关人员(明星、高管)偷逃漏税,也就是说娱乐圈的高阶主管说,会计部门配合我们来达到逃漏税的动作,可能通过阴阳合同,也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这种手法类似于潜规则。”
“第三种手法,向(影片制作各个环节)相关人行贿,如影片需要靠通路发行,通路、长官、政府我要打点,在这些打点的过程就会有行贿的问题。有的行贿是采用现金,有的行贿是用女人,有的行贿是用股份,我给你股权这不是最好的行贿方式吗?每年只要我赚钱,你就有得分红,所以你最好能当我的门神和守护神,每年都保佑我赚钱。”
“第四种手法,我(如明星范冰冰、江家、曾家)购买你公司(华谊兄弟、唐德影业)那个股份就转送你钱财,或艺术品的拍卖开始进行交换。”
除范冰冰被曝4天拍戏阴面合同赚6千万人民币外,黄圣依夫妇18年8月更被曝逃税大户,夫妻联手卷走7.5亿人民币。另一艺人范伟也被曝报酬500万人民币在合同中规定,分三期采用现金给付以达到逃漏税和洗钱目的。
有媒体认为,在中国,导演当老板、演员成富豪,演艺界人士转眼就是成功商人,并非都是“财商高过演技”的传奇,其背后很可能隐藏“洗钱”暗流。
来源:阿波罗网陆凡客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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