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路财主
综合各地方政府信息得知,从2018年8月下旬,国家审计署已全面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审计工作。就在当前及接下来这一段时间,有成千上万的财政、城投及相关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债务填报……
首先,要给大家区分一个概念:
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就是俗称的“地方债”,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地方债,从金融投资上看是一种证券投资品种,从总量上看,则是地方政府透明化的显性债务。
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统计,截止2018年8月末,中国地方债总规模为17.67万亿元。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债务和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担保债务。上文所说地方政府债券,只是这个债务总额中被市场所看到的显性部分,其在地方政府债务中的占比只是一小部分,还有很大一部分隐性债务并未让公众知晓。
中国国家审计署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正是想要弄清楚这部分债务到底是多少。
大家应该都还记得,5月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在“2018中国企业信用发展论坛”中谈及地方政府债务,就曾公开声称: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大概是40万亿,但地方政府就没有一个想还债的,甚至许多地方连息都还不起!
也就是说,按照贺主任的观点,地方政府显性负债17万亿元(2017年底数据),隐性负债大约是23万亿元。
这个数据到底是偏大、偏小还是差不多正好?
这个还真不好说。
所谓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基本都是城投公司的债务。
城投公司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简称,也可能叫做XX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交通投资公司等,是大多数城市政府的投融资平台。
有数据显示,中国大陆目前共有超过1.1万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替地方政府承担投资和融资职责,平台的主体也遍布省级、地市级、县级,这些城投公司不仅可以发行债券,还可以从银行获得贷款、从信托、券商机构获得非标融资等。
城投公司的数量和债务规模,2008年以前并不大,但“4万亿”改变了这一切。
2008年下半年,“4万亿”投资刺激政策出台,各商业银行纷纷高调宣布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但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地方政府还没有发行债券的资格,那怎么从银行拿到钱搞基建和大项目呢?
为了让地方政府有办法借钱搞建设,2009年3月,中国央行和银监会联合提出: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
为了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各级地方政府纷纷把公用企事业单位资产纳入城投公司,如自来水公司、公交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等,用这些资产作抵押,就可以从银行得到更多贷款,也可以发行更多债券,还可以发行更多信托理财产品,对每一届地方政府来说,多借钱在自己的任上搞建设,就像咬送上门的唐僧肉,不要白不要,提高政绩、提高GDP,能借到的都是本事——还款嘛,就留给下一届政府就好啦!
城投公司融资模式主要由3种:银行贷款、信托融资以及发行企业债。
具体来说,城投公司代表地方政府出面融资,然后将资金用于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地开发等项目的成本,同时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或现金注资、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融资平台项目建设。待项目完工出售后形成卖地收入、房屋销售收入等收益,除返还融资平台成本和管理费外,其他收益形成地方政府收入并注入下一轮项目建设中。
(注意:类似于地方债和地方政府债务,城投债和城投公司债务也是两码事)
多年来,城投公司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一直被视为拥有地方政府的信用担保,人们也普遍默认,只要地方政府不破产,城投公司就不会破产;进一步想,地方政府完全由中央政府信用担保呢,这么传导下来,城投公司按道理也是永远不会破产的……
既然这样,2008-2015年,城投公司自然是可着劲儿借债。
城投公司的银行贷款和信托融资,没有途径查询相关数据,我们不妨以城投公司在公开市场上所发行的债券(城投债)为例,来看看城投公司债务扩张情况。
目前中国的债券市场约有5000家发行人,其中城投公司有1800多家,占了1/3还要多,而下图就是这1800家公司2008-2017年上半年城投债的发行额度及债券余额情况。
数据显示,就在2018年1-8月,共有1.59万亿元的城投公司债券发行,截止2018年8月底,城投公司发行的债券存量余额为7.63万亿元。
如果我们将“城投债+地方债”当做地方政府的显性债务,那么当前地方政府的显性负债为7.63+17.67=25.3万亿元,其余的债务都可以算作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
毫无疑问,城投公司发行的债券余额,也只是城投公司债务的一小部分而已。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新委员、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清华大学的白重恩教授,曾经对所有在市场上发行过债券的城投公司总债务进行过统计,答案是——
到2017年6月底,发行过城投债的企业的债务余额是47万亿左右!
注意哦,白教授统计的只是1800家发行过城投债的城投公司的债务,而城投公司总共有1.1万家之多,绝大多数公司并没有在市场上公开发行债券的资格。
有资格发行债券的城投公司,当然都是大型的政府融资平台,其他城投公司虽然数量较多,但其融资能力偏小,其债务总额应该占比较小——我们不妨拍脑袋认为,大型融资平台债务总额占比2/3-3/4,小型城投公司债务占比1/4-1/3,估算下来,城投公司总债务规模可能在60-70万亿元。
这个数字减去城投债余额,大致可以算作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总规模范围:
52-62万亿元!
相当于地方政府显性债务25.3万亿元的2-2.5倍。
有人曾根据2017年底以来各地公布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和化债方案,对部分地方政府的隐性和显性债务进行统计,其比例大致符合这一数据。
以湖南省韶山市的显性和隐性债务数据为例——
截止2017年末,该市债务余额78.48亿元,其中纳入财政部债务管理系统债务总额16.81亿元,未纳入财政部债务管理系统债务总额61.67亿元。
纳入财政部债务管理系统的16.81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总额14.95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总额0.16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总额1.7亿元。
未纳入财政部债务管理系统部分,银行债务总额53.4亿元,工程款债务总额2.47亿元。融资租赁债务总额4.7亿元,个人集资债务总额0.5亿元,转贷债务总额0.6亿元。
(说明:按照2016年1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地方政府的债务被分为存量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而存量或有债务又进一步被分为存量担保债务和存量救助债务——不管偿还责任债务、担保责任债务还是救助责任债务,凡纳入财政部债务管理系统的,均已算作显性债务)。
显性和隐性债务相加和,与地方政府有关的债务总额高达78-88万亿元的规模。
相比之下,地方政府的收入是多少呢?
根据统计数据,2017年地方政府一般预算收入为15.65万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为5.86万亿元,算下来地方政府总收入高达21.51万亿元(注意,本数据已经将中央政府的转移收入算了进来)。
一看数据,财政收入虽然不够支付偿还本金,但看起来支付债务利息还是绰绰有余的嘛!
错!大错而特错!
因为你没有考虑地方政府支出。
根据统计数据,2017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7.32万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83万亿元,合计为23.15万亿元。
算下来,地方政府2017年不仅没有能力还钱以降低债务,反而要额外再借1.6万亿元!
9月18日中办国办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件中的第五条“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配套措施”中的“(五)依法依规实施国有企业破产”,有如下言辞:
绿色阴影那段话啥意思呢?
简单来说,就是允许城投公司破产清算呗。
2014-2015年的地方债危机,最终靠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实施债务置换,然后财政部和央妈配合,将地方债纳入央行抵押品——也就是说,最终政府印钞兜底。
虽然地方政府一直幻想着隐性债务再开展新一轮置换,但2018年8月份以来审计署的隐性债务审计,已经和地方政府明确表示,隐性债务不可能再像上一轮地方债务审计一样,允许进行债务置换,债务化解方案也不得再作争取财政资金和债券置换的计划安排!
想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想想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状况,想想允许“失去清偿能力”城投公司破产清算的文件,这等于是在告知地方政府,有些隐性债务嘛——
嗯,你们这样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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