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史上最大移民诈骗案曾经震惊了整个加拿大。
一名无牌律师——王迅(Xun(Sunny)Wang,译音)诈骗前后长达8年,有数百移民在其帮助下取得加拿大国籍或是取得永久居民资格,该无牌律师得到的服务费也超过1000万元。
王迅后来面临《移民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刑法》(Crimnial Code)及《入息税法》(Income Tax Act)等多项控罪,而后王迅认罪,并在2015年11月被判刑7年,以及被要求缴交欠税及罚款金额超过90万元。
王迅在2017年11月申请保释获准,恢复自由之身。然而最近,他又迎来了新的处罚。
BC省府正致力于没收他位于大温列治文的两个地产。
这两套房产归于王迅的妻子名下,估价总和为226万元。BC省府入禀BC最高法院,认为他们应该依法充公。
从法庭文件可以看出,这两套房产本来归王迅夫妇二人所有,之后王迅将两套房产全部转移到妻子名下,一件物业以10元低价转移,另一间自称是出于"爱及感情"转移。
而两套房产的转移时间刚好就是在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于2012年11月执行搜索令后不久。其转移目的可想而知。
省府民事充公主任指王迅转移物业权益给妻子,是为了"阻碍原诉人"(hinder the plaintiff)及其他人,在法律上追究这些物业被用作非法活动的后果。
他们认为王迅在转让两套房产时,并没有考虑这两套房产的价值,这说明王迅仍是两套物业的实质业主。
曾经有20名客户的地址为王迅在3号路上的物业,另一套4号路上的物业和两间办公室曾被CBSA的调查人员扣查了90箱文件及18部电脑。在4号路物业,被调查人员扣留的物品还包括9本假的出入境中国护照章。
这些文件显示,王迅的妻子也参与了该非法活动,而且也知道这些物业的用途。
因此,省府民事充公主任已入禀省最高法院,要求将王迅妻子李静(Jin Li,译音)在列治文拥有的两间物业充公。
4号路上的公寓为一间有4个卧室的独立屋,估价为150万元;
3号路6000号的公寓,估计为76万元。
今年50岁的王迅在1997年时抵达加拿大,并在2000年时入籍,他和妻子于2003年8月购买了在列治文4号路的独立屋。
2007年12月时,王迅夫妇在列治文3号路6068号购买一间两睡房公寓。
目前王迅夫妇还没有针对BC省府指控提出回应,而所有的指控目前也还未被法庭证实。
受到这样的惩罚相信很多人都认为罪有应得。
无牌移民顾问王迅曾利用多间公司制作假文件,让当时住在中国的客户,可以证明他们是居住在加拿大。王迅移民诈骗案涵盖护照造假、地址造假、就业纪录造假、甚至教导他的客户如何误导移民官员等。
虽然这个史上最大的华人移民公司造假舞弊案法庭早已判决,但围绕此案的争议一直存在。包括对主犯王迅的假释,罚款如何追回,以及涉案客户的不满。
除了两套房产,据假释委员会公告,王迅已将所有资产转让给他的配偶,想以此逃避加拿大税务局的罚款,也还没有支付所欠的90多万元罚款。
因王迅造假而受到影响的1677名客户,有1081人面临被驱逐出境和已经离开加拿大,即使已经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221人也被剥夺身份。
虽然王迅的客户中有252人自愿放弃了永久居留权或公民身份,但有一些人仍想留在加拿大。其中一位姓耿的女士就称,她不知道王迅从事了违法活动,也不是他的同谋。她已聘请了律师,准备起诉王迅。
王迅的造假手法非常熟练,几乎天衣无缝,可他百密一疏,将多达114名申请人的地址都写成自己家,于是引起了边境局的注意。这也让王迅的物业房产,从该案开始就受到了广泛关注。
其实,一般由移民顾问代办的申请,本来也可用移民顾问为联络人,但王迅代办的申请并没有用自己名字,而是用申请人名字,可用的是同一个地址,反而引起怀疑。
建议大家都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在加拿大的移民或居住权,否则花了一大笔钱,反而触犯法律被遣返就真的得不偿失了
来源:温哥华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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