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历年16年11个月的湖南怀化新晃县一中“操场埋尸案”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年末,10名涉案官员(公职人员)在一审中分别因徇私枉法罪、渎职罪获刑7至15年不等。其中原校长黄松有获刑15年。
2019年12月30日,湖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法院,就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开庭审理,对相关公职人员公开宣判。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与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因徇私枉法罪均获刑15年。怀化市公安局原侦查员、法医邓水生,也因徇私枉法罪获刑14年。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洪波、新晃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守钿、原大队长曹日铨、原侦查员陈领、新晃一中原办公室主任杨荣安,均因徇私枉法罪分别获刑13年至10年不等。怀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文与新晃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因玩忽职守罪分别获刑9年和7年。
据陆媒报导,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始发于2002年。当时,新晃一中正在向高级中学过渡,需要新建一个400米标准田径跑道才能达到高级中学的标准。该工程由时任校长黄炳松的外甥杜少平承建,由当过新晃教学仪器厂员工的教师邓世平监理。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通向操场的道路两旁的护坡被大雨冲垮的豆腐渣工程状况。监理邓世平对此非常不满,曾扬言要向政府举报。同年,教育局确收到一封相关内容举报信。不久,邓世平失踪。
报导称,邓世平失踪与杜少平有关。邓世平之子邓蓝冰曾于2019年4月前后写信举报。
2019年4月,杜少平等7人因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被抓获,牵出了16年前的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被掩盖的命案真相才被揭开。
调查显示,杜少平与罗光忠于2003年1月22日晚将邓世平杀害,并移尸至新晃一中操场。2019年6月20日,尸体在新晃一中操场被挖出,经怀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DNA检验鉴定,确认为2003年失踪人员邓世平。
邓世平的妻子和弟弟曾分别于2003年1月25日、2月11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新晃公安局在蒋爱国的安排下,成立了由刘洪波领导的专案组,由曹日铨担任组长,陈守钿、陈领为组员。同时,怀化市公安局的邓水生和杨学文参与指导。
杜少平的舅舅黄炳松,在新晃有一张庞大的关系网,其妻彭玉香任县政协办公室主任,其堂兄弟为县政法委副书记,其妻子之弟在县政法委任科级干部,其弟在怀化市经委工作。案发后,杜少平向其舅默认了犯罪事实。黄炳松于是找到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为其包庇杜少平,多方阻挠案件调查。
尽管整个专案组都心知肚明杜少平有杀害邓世平的重大嫌疑,但由于接受了黄炳松等人的贿赂,从上至下故意隐瞒重要证据和线索,延迟对现场提取血迹的送检,不及时勘验、送检、查证相关证据,并定性案件为失踪案,不予立案,致使凶手逍遥法外,使案件在长达16年中无法追诉。
据证据资料显示,警方早在当年就已经发现案发现场墙壁上的血迹,只因黄炳松和杨军等的阻挠,致使本案被掩埋了整整16年。
2019年12月17日,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在邓世平遇害的16年11个月后开庭。邓世平的儿子邓蓝冰说,他们等这一天等太久了。代理律师周兆成也表示,家属唯一的诉求是,期盼早日宣判,让杀害邓世平的凶手以及背后的保护伞早日得到惩处,让邓世平早日入土为安。
2019年12月18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一审宣判,杜少平被判处死刑,罗光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源: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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