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域英雄”深圳坪山区区委常委刘国红,涉嫌收贿5162万人民币被诉。
号称”雪域英雄”的深圳坪山区前区委常委刘国红涉嫌收贿5162万(人民币,下同,约737.4万美元),被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53岁的刘国红,在2007年至2019年间,利用担任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行政执法队队长、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党工委书记、深圳市坪山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项目采购、旧城改造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5162万。
综合媒体报导,刘国红北京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早年主动申请到西藏服役,前后长达17年。他最为人所知的是,他曾在高原遭遇严重的车祸,被狼群围困五天五夜,仅凭自己的尿液延续生命。
2005年3月,刘国红调职到深圳市工作,官至深圳市坪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局级),曾获得全省”优秀街道党工委书记”。据报导,刘国红自2007年开始收贿,第一次他收到多于一年工资的10万现金,之后随着职务提升,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2011年至2016年6月期间,刘国红多次操控龙城街道清洁环卫项目招投标,帮助某清洁公司中标,他从中收取巨额好处。
刘国红曾说,”我看到那些环卫工人啊,我心里面很痛,我觉得我没良心。但后来呢又给自己解脱,这是老闆给我的,老闆不给我也会给别人,所以这种心理真是严重扭曲,给自己良心上本来是一种谴责,变成了一种掩护。”
报导称,在刘国红的双开通报中,纪委方面措辞严厉,”刘国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18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惩。”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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