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AIT外观。
美台持续保持良好关系,有美国众议员提案,美国在台协会(AIT)台北办事处处长任命案应经由参议院同意,并等同于大使级别。
美国之音报导,美众议院台湾连线2位成员,共和党籍众议员夏伯特(Steve Chabot)、民主党籍众议院外委会亚太小组主席薛曼(Brad Sherman)于23日在国会提出「台湾使节法」(Taiwan Envoy Act),法案内容指出,美国总统必须在参议院的谘询和同意下,任命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处长具有大使级别,等同于「无任所大使」(Ambassador at Large)。
报导指出,台湾人公共事务会会长郭正光分析,目前美国在台协会处长是由国务卿任命,缺乏国会监督,且处长是美国驻台「事实上大使」(de facto Ambassador),台裔美人希望处长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是因为国会可以透过这种同意程序来监督台美关系。
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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