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运动已持续半年,港人为争取自由民主的抗争,遭到了中共控制的港警的疯狂镇压。这也让人们想起了另一群香港人,他们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到中国大陆讲真相,遭到大陆警察的抓捕关押,遭到酷刑折磨。
据明慧网报导,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后,香港的部分法轮功学员为了把法轮功的真相和中共邪恶迫害的真相告知大陆的中国人,先后有几十人进入大陆,他们和平理性,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结果至少7人遭非法劳教、判刑,13人遭绑架迫害,30多人被非法没收回乡证。
被中共非法判刑的7名香港法轮功学员是:
朱柯明,在天津被秘密判刑5年;
张雨苍,在深圳被非法判刑3年;
孙钟文,在深圳被非法判刑4年;
傅学英,在广东被非法秘密判刑3年;
林丽霞,在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后被福田区法院于非法判刑3年;
陈进树,在深圳被秘密判刑6年;
张丽红,两次在大陆遭绑架,被非法劳教3年,后又被警察从劳教所押送到广东省洗脑班继续迫害。
这些法轮功学员在大陆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残酷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比如:
画家朱柯明,2000年因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而遭非法判刑,在天津茶淀监狱整整关了5年,期间中共使用各种恐怖手段逼其放弃对法轮功的修炼。这些手段包括:
1)不让睡觉:在十个犯人的日夜严密监管下,朱柯明10多天只睡了不到8小时;2)电刑:警察用七八根电棍同时电击他;3)坐刑:连续24小时长时间端坐、不许动;眼睛只能往前看、不许眨眼;膝盖中间夹一张纸,掉了就打,导致臀部溃烂。
另一个典型案例是傅学英。这位当年28岁的香港家庭主妇,2003年进入深圳市南山区派发法轮功真相光碟,遭当地公安非法拘捕。她先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一看守所被关了6个多月,2004年3月,在无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她第一次被非法庭审;被秘密判刑3年。
蒙冤入狱后,傅学英有2年多被关押在深圳看守所和广东省女子监狱,受到强制洗脑及殴打等酷刑虐待,身心遭受极大的摧残。她出狱后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坐着,皮肤上的伤口出狱一年多还未痊愈,心灵上的创伤更为严重。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香港地区先后有40名法轮功学员因进入大陆遭到中共非法关押,年轻的30多岁,年长的80多岁。他们中有的经营企业,有的从事金融,有的经商,也有的是退休教师或家庭主妇。
2015年8月底,他们联合用邮件形式,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他们将刑事控告书及刑事举报书寄到了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以此来抗议这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迫害。
来源:美丽日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