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

陆客在香港示威现场藏汽油弹判囚1年 助人抑抹黑惹争议

香港元旦反政府超级大游行
元旦反超级大游行 REUTERS/Navesh Chitrakar

(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一名中国内地男子和在居住的长者在反修例示威现场附近藏有6枚弹,二人承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分别被判监禁12和14个月。这是首次有人士因反修例运动在港被。二人声称纯粹是帮助朋友而为,但网上言论有指二人是假扮犯案来抹黑反修例运动。

案发去年盂兰节(俗称鬼节,新历为8月14日)晚,当时大批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示威者在天水围警署外燃烧冥镪,由深夜至翌日凌晨期间,警方至少两度驱散聚集的示威者,凌晨时份,在距离警署约6分钟车程的元朗朗逸豪园外,警方发现三名身穿黑衣及头戴黑色面罩人士在一辆车尾箱已打开的私家车附近,于是上前截查,三人随即逃跑,并边跑边除掉头套和换衣服;而车上司机亦立即驶离现场,一个藏有6枚自制的纸箱由车尾箱跌出。警方最后制服三人。

案件昨(9日)在粉岭法院开庭,二人承认控罪。辩方律师求情时表示,两名被告纯粹是帮助朋友运送物品,基于对朋友的忠诚,没有查问运送汽油弹的因由,承认未有经深思熟虑,行为不当。数据显示,36岁的首被告李金朋是中国内地人,在深圳开设餐厅,持双程证来港犯案;至于62岁的次被告程伟明,本身是香港人,从事贸易,现居深圳,20岁前曾多次在港犯案。

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表示,相信汽油弹是用作伤害他人,事件虽没造成伤亡,但不能忽视其潜在危险,考虑到两人认罪,扣减刑期后判处首被告监禁1年,次被告监禁14个月。

案件引发网上不少讨论,有网友表示,被告明显是「收黑钱来港抹黑示威者」;亦有人指出,情况反映「黑衣人中混有唔少大陆人」,呼吁大家小心。另一方面,在建制派的网络平台上,则有人藉此指骂示威者,声称「黑暴要找数(即付出代价)」;更有人认为判刑过轻,亦有人语带讥讽地说:「帮朋友?哦。不过咁都系犯法啰。」

至于案中第三名被告,早前弃保潜逃,现正被通缉。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