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4日星期六

港警滥权实录:921被捕人遭警偷看手机密码取资料 冒签同意书 警棍殴打至眼部红肿失去视力 脱内裤全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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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滥权实录:921被捕人遭警偷看手机密码取资料 冒签同意书 警棍殴打至眼部红肿失去视力 脱内裤全裸检查
滥权实录:921被捕人遭警偷看密码取 冒签同意书 殴打至眼部失去 脱内裤全裸检查
  • Date 2020-01-02
  • Case ID 32005

逾百名者去年9月21日晚上包围旺角警署,警方及後进行驱散,其间拘捕一名理工大学会计系学生,声称从其背包搜出打火机燃料、铁鎚以及塞有布条的玻璃樽等。理大生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早开庭处理。据知,辩方将指控警员偷看被告输入密码,再在检取手机同意书上冒签,假扮被告同意。辩方亦指,被告遭带返警署仅4分钟後,便被人用警棍殴打至眼部红肿,更短暂失去视力。

案件原定今早开审,惟控方突指有新增证人;控方并披露,警方调查手提电话的方式,是先会复制全机资料制成拷贝,再进行调查,并声称被告自愿讲出手机密码。辩方则对证物提出多项争议,包括涉案手机资料,料对审讯流程有影响,担心原定的两天审期不足够。

辩方重申被告遭插赃嫁祸

辩方大律师又指,本案自去年9月首次提堂,被告一直还柙至今,但有很多新材料是在两天前、即除夕当日才送达辩护一方,批评警方未尽责任,延迟披露资料,反对把警方制作的被告手机资料复制本呈堂。

辩方亦投诉,警方拘捕被告时使用过份武力。被告遭带返警署後仅仅4分钟,「乜都未做」,左眼便已被警员用警棍打肿,被告更短暂失去视力。辩方质疑,在遇袭及短暂失明情况下,被告不可能对警方交收证物的过程作出正当同意。

至於控罪内容,辩方重申被告是遭插赃嫁祸,控方证据只属捕风捉影,无法证明有关物品属於被告。案件押後至今午继续,以决定案件是否今天开审。

手机资料包括一些头盔照片

被告吴俊伟(22岁)被控於2019年9月21日在旺角弥敦道与太子道西交界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下,管有一支瓶口塞布的玻璃樽、打火机燃料,以及一把鎚,违反《公安条例》第33条。他否认控罪。

据庭外了解,被告报称在旺角警署内受伤,而手机资料中包括一些头盔照片。据知,辩方不同意被告是自愿缴出手机和密码,并指警员怀疑偷看被告输入密码後,在复制本上用来搜证,并在一份检取手提电话声明书上,伪冒被告签名同意。

【案件编号:WKCC3729/19】

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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