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北京的王先生以一般人格权纠纷为由,将北京电影学院副校长孙立军告上法庭。他在起诉状中指控,孙立军在邀请其妻子李女士参与即兴电影项目期间,以感情为由诱骗李女士无偿为孙立军做事,还与李女士发生性关系。
王先生认为,孙立军和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人格权,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孙立军公开赔礼道歉,恢复自己名誉,消除影响;请求依法判令孙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对此,红星新闻记者曾多次拨打孙立军手机、座机求证,但始终无人接听。2019年11月12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曾拨通北京电影学院纪委书记支宏伟电话。对于上述事情,支宏伟一开始表示不知情,随后表示“你跟我说这个情况没法在电话里沟通。我们不能接受对外采访,因为这种情况我不能代表学校。”
2020年1月14日,该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不公开审理。
红星新闻在海淀区法院大厅注意到,孙立军本人并未出席本次庭审。庭审结束后,孙立军代理律师告诉红星新闻,由于该案件具体内容涉及个人隐私,遂申请了不公开审理,他也不便透露更多细节。孙立军代理律师强调,自己的当事人(孙立军)没有与李女士发生性关系。
该案将择日宣判。对于此案,1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再次拨打孙立军手机、座机以盼求证,但始终无人接听。
认为妻子被“潜规则”
丈夫状告北影副校长
王先生在起诉书中称,孙立军从2018年2月起,利用其身份、职务上的便利,以北京某传播有限公司为主体,发起即兴电影项目《走,一起去看》,并邀请了其妻子李女士出任该影片公众号策划职务。在工作期间,孙立军承诺与李女士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却迟迟未履行。上述电影自2018年7月19日起正式拍摄,至同年8月10日止。拍摄期间,孙立军持续以感情为由诱骗李女士无偿为自己做事,并希望她主动献身以满足其不正当性需求。2018年7月31日晚,在孙的哄骗下,二人首次发生性关系。此后几天里(2018年8月4日、2018年8月5日、2018年8月8日),被告以同样的方式微信或电话联系,让李女士到他房间发生关系,期间不断表示爱她,以此来使李女士为其免费工作,同时维系不正当关系。
起诉书还提到,2018年8月11日,王先生通过妻子的微信聊天记录了解到此事。同年9月29日晚上,王先生、李女士、孙立军及其他二人进行了当面对质。孙立军在开始时咬定是“误解”,直到李女士承认二人发生性关系之后,孙才承认,并向王先生以及李女士道歉。
王先生在起诉中提到,人格尊严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侮辱的人格权。女性婚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对于配偶一方自然会产生不利影响,民间对此也有众多不雅的称呼及歧视。孙立军在明知李女士有家庭的情况下,打着“合作”的旗号,故意用利益、资源等作为诱饵,诱骗李女士与其发生性关系,就是俗称的“潜规则”。
起诉书还提到,孙立军以这种方式“占有”妻子,已构成对自己的莫大侮辱,且原告夫妻的朋友圈内有不少人也得知了这一事实,因此对王先生心理造成了极大创伤和不良影响,已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王先生请求依法判令孙立军公开赔礼道歉,恢复自己名誉,消除影响;请求依法判令孙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参加电影项目出差归来后
丈夫发现妻子“不对劲”
王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妻子李女士于2017年12月作为某平台特约作家专访过孙立军,二人由此认识。
对于相识经过,李女士则说,2017年末认识孙立军后,到2018年初,那时对方时不时各种感情笼络。“一会说你跟我一块跑步去,一会说我们有个什么电影,一会说我有画展,一会又是什么把他各种跑步、画画的图片时常给我发。”
李女士表示,从那时起,孙立军与她通过微信开始了频繁沟通联系。“基本上隔一两天就会给我发微信,说这个说那个,但是肯定都跟工作无关,现在来看就属于没事找事那种。”
王先生表示,2018年4月,妻子接受孙立军邀请,参与其即兴电影项目的策划、宣传,负责该项目微信公众号运营。在此期间孙立军没有和妻子签合同,没有付任何报酬。2018年7月,即兴电影《走,一起去看》开拍,7月22日,李女士赶赴内蒙古与摄制组会合,负责现场报道和撰写当天的微信公众号。
李女士则称,与摄制组会合后,她觉得孙立军的举动很奇怪。比如,若周围有其他的剧组的人,孙看到她就好像不认识一样,感觉很冷漠。“他那几天还跟我说,公众号不重要,你让别人去写。我心想我费那么大劲天天给你这么认真写,你跟我说不重要。”
“(2018年7月)29日晚上,他就让我到他房间去,先反正有事没事就聊了几句,然后拉着我就不让我走,他说你陪我一下,我说不可以,我就知道他要干什么,然后我就拒绝了,走了。走了之后,30日我们已经到青海了,当时是借住在庙里,他们几个骑手到县城去住了,那天是没有在一起。然后紧接着31日他(孙立军)又让我到他房间,然后发生了这个事情。”李女士回忆。
王先生称,他感觉妻子在参与电影项目过程中,就有些不对劲。2018年8月10日,妻子回到北京,次日早晨,他翻看了她与孙立军的微信聊天记录,确认两人发生了关系。
女方称遭感情蒙蔽
起诉前三方曾谈判
对此,李女士称,之前是受孙立军的感情蒙蔽,“因为他之前花了很长时间,各种以项目合作为名,然后老跟我谈感情。”
“人心有时候是可以被感化的,而且我那天晚上到他房间去,他就跟我说他很辛苦,而且说实话我觉得他倒没说假话,真的很辛苦。因为为什么?他们一天下来骑摩托车可能少则三四百公里,可能有时候会多达五百公里,确实是很辛苦。然后我一看他那个状态,我觉得当时就比较心软,然后就答应了。”李女士说。
得知此事后,王先生曾多次向中纪委、北京市纪委、北京电影学院等方面反映。起诉书提到,2018年8月11日,王先生通过妻子的微信聊天记录了解到此事。2018年9月29日晚上,王先生、李女士、孙立军及其他二人进行了当面对质。孙立军在开始时咬定是“误解”,直到李女士承认二人发生关系之后,孙才承认,并向王先生及李女士道歉。
红星新闻从王先生处获悉,中纪委把他的举报材料转给了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纪委回应王先生称“这个事儿我们查不清。”
在王先生提供的一份疑似他、李女士与孙立军的交谈录音中,疑似孙立军的声音表示,“我想如果你允许的话,从今天我们(孙立军与李女士)的微信、电话都不要再联系了。我觉得王总作为一个丈夫,是很尊敬你的,他做的是对的。”
红星新闻从录音中听到,疑似孙的声音表示“如果某某老师(李女士)说我跟她上床,我现在站起来,我就承认。”并表示,“真诚地道歉。”
2019年11月12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拨通北京电影学院纪委书记支宏伟电话。对于上述事情,支宏伟一开始表示不知情,随后说,“你跟我说这个情况没法在电话里沟通。我们不能接受对外采访,因为这种情况我不能代表学校。”
法院不公开审理
副校长律师否认“潜规则”
1月14日,该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不公开审理,王先生为原告、孙立军为被告、李女士为证人。红星新闻在法院大厅注意到,孙立军本人并未出席本次庭审,但孙立军方有数名证人出席。李女士向红星新闻介绍,证人中的两位是电影项目进行期间曾一起共事过的人。
庭审结束后,孙立军代理律师告诉红星新闻,由于该案件具体内容涉及个人隐私,遂申请了不公开审理,他也不便透露更多细节。孙立军代理律师指出,李女士还曾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关于该事件的帖子,对孙立军的名誉产生了不利影响,现已删除。
孙立军代理律师强调,自己的当事人(孙立军)没有与李女士发生性关系。
同日,王先生代理律师赵永煊告诉红星新闻,在庭审现场,孙立军方提供了若干证据,孙立军方的数位证人也提供了若干证言,但这些均不能直接证明孙立军未与李女士发生关系。
“他们有证人提到,电影录制期间,相关工作人员每天都会骑行较长距离、时间,加之孙立军本身已经50余岁,从身体情况上看,晚上没有‘精力’再与李女士发生性关系。”赵永煊告诉红星新闻,该证人的证言并不能直接证明孙立军未与李女士发生关系,缺乏说服力,而王先生这边提供的证据则是孙立军与李女士聊天记录及相关录音,“从逻辑上,我们的证据能直接推导二人曾发生过性关系的事实。”
据悉,该案未当庭宣判。
对于1月14日庭审情况及李女士所描述的内容,红星新闻记者再次拨打孙立军手机、座机以盼求证,但始终无人接听。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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