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

手电筒照警被控“袭警”现香港警方还计划引入电枪制暴

香港警察元旦当晚截查市民资料图片
元旦当晚截查市民资料图片 路透社图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特约记者 甄树基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香港滥捕滥控已是新常态,一名青年日前因为用手电筒照射警察,竟也构成“”罪名,手电筒也因此成为“”;而在此滥捕滥控的常态下,香方还要计划引入电枪对付“暴徒”。

根据14日网上两段视频,一名青年于西九龙中心美食广场用膳时,拍摄一家餐厅时,误将两名休班警员摄入其中,之后两名警员不忿,声称青年侵犯了其私隐,并将青年带走。警察公共关系科晚上回覆传媒查询时指,便衣警当时被青年以电筒照射,遂以涉嫌“普通袭击”及“藏有攻击性武器”将他拘捕。

根据深水埗区议员李文浩向苹果日报透露,大律师刘伟聪事后在警署协助该名青年,据刘透露该名青年因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和伤人被捕,而涉及的“攻击性武器”是指他藏有一支雷射笔,至于伤人涉及何事则暂未清楚。根据报导,被捕青年声称在警署内被警员以拳打鼻及下体。

警察公共关系科表示,一名便衣警务人员于深水埗一商场食肆被一名男子以电筒照射,在场两名当值人员遂表明身分,并带该名23岁姓何男子到警署协助调查。警员在该男子身上检获一支长约18厘米的电筒及电筒零件。经初步调查,该名男子涉嫌“普通袭击”及“藏有攻击性武器”被捕,案件交由西九龙总区重案组第二队跟进。

手电筒已成为袭警用的“攻击性武器”的香港,警方现在还想引入电枪用来“止暴”。南华早报及无线新闻均引述消息指,正在研究引入电枪。无线引述不具名消息指,警队初步建议引入电枪以供日常执行职务之用,并非只用于防暴工作。至于何谓“执行职务”以及何谓“防暴工作”,报导就没有提到。

针对上述传闻,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仅表示在过去半年多次游行示威中,绝大部分有不法之徒进行大肆破坏,任何可以让警方处理暴力,并减低双方受伤风险的做法,保安局都会支持。

李家超指,警方在增购任何装备前,一定会清楚研究有关风险。他又强调,所有警方研究增购的装备,都是不少外国先进国家有使用的,相关装备的过往纪录良好,既能有效对付暴行,亦能减低受伤风险。

南早又引述消息人士指,香港警方早于 2016 年旺角农历年冲突后,已就电枪使用作测试,惟当时因为电枪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政治原因,引入电枪的计划并无继续推行。

报道引述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回应称,协会欢迎警队引入任何可增加警员及疑犯距离的武器,并认为电枪及网枪等武器致命性较低,对疑犯的伤害亦属暂时性。

不过国际特赦组织数据显示,在 2001 至 2012 年,就有至少 500 人因逮捕或拘留时遭到电击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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