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暴实录、港警滥权实录、警察滥权实录
- Date 2020-04-29
- Case ID 56821
电工2020年元旦在地铁站出口遇上警方驱散示威人群,其间被截查搜出藏有胶索带及气球等,被控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案件今日再讯,控方坦言无法证明被告管有物品欲用作非法用途,申请撤控。辩方透露,被告管有气球是打算用来送给子女。被告终获法庭批出讼费。
获撤控冯姓电工(39岁)原本被控在港铁铜锣湾站E出口管有一包塑料索带、一只白色手套、一个黑色口罩、一包气球及一樽白油。他受查时曾向警员表明,管有胶索带和白油是为了工作。他今在庭外向《苹果》称,羁留期间没受留难或暴力对待,但认为他与众多被捕者的案件属於滥捕,警方行动对他们造成困扰。
控方庭上指,法律意见认为无法证明冯管有索带和白油是有意图作出非法行为,没合理机会将冯定罪。不过,控方反对辩方提出的讼费申请,扬言被告初步受查时向警员称当天不用上班,其後警诫下却没回应,认为冯是自招嫌疑。
辩方大律师陈頴贤则指,涉案物品是冯工作时常见的工具,气球则是买给子女。冯在港铁站出口受查时,所有物品均在背囊内,没证据显示他当时欲拿出来使用。
主任裁判官钱礼表明,在警诫下保持缄默是被捕人士的合法权利,冯的做法并无不妥,最终决定向辩方批出讼费。据庭外了解,讼费约为三万元。
妨碍司法公正是普通法的可公诉罪行。该罪行指具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及意图的作为、一连串作为或行为 (Halsbury’s Laws of England, 第11(1)册 (第四版再版 )第 315 段 )。
– 提出虚假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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