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

港警滥权实录:大批防暴警闯入太古城私人地段举蓝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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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滥权实录:大批防暴警闯入太古城私人地段举蓝旗
实录:大批防暴警闯入太私人地段举蓝旗
  • Date 2020-04-26
  • Case ID 56699

有网民发起傍晚在城中心「和你唱」活动,大批警员进入商场,要求聚集人士离开。部分市民之後在商场外继续聚集,晚上近8时半,在太古城燕宫阁外举起蓝旗警告。

警员在燕宫阁外制服至少一名男子,期间警员与东区区赵家贤有推撞,警员要求他离开,并近距离向他举起胡椒喷雾。赵家贤表示,有人拉跌他的助手。有一人之後倒卧在地上,有义务急救员协助,警员在附近筑起防线,其後救护员到场,用担架将他抬上救护车。

混乱期间,警方冲上楼梯,将一名身穿反光背心,正在拍摄的拉到地面。

法例》第245章 《公安条例》 第7条
对公众集会的规管
(1)在符合本条例的规定下,公众集会可在符合下述条件下进行,并只有在符合下述条件下才可进行 ——
(a)警务处处长已接获根据第8条所作的举行集会的意向通知;
及(b)警务处处长并无根据第9条禁止该集会的举行。
(2)本条不适用於 ——
(a)不超过50人的集会; (由1995年第77号第6条修订)
(b)在私人处所举行的集会(不论是否有公众人士或任何一类公众人士获准参加),而该集会的参加人数为不超过500人者; (由1995年第77号第6条修订)

通例》第44章第44-04条:
1. 警务人员如未获得合法授权或拥有人╱占用人的同意,不得进入任何处所搜查。

相关事件:0426太古城中心和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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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台(即时)

NOW新闻(报道)

明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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